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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公司2015年2月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汇利丰”2015年第472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7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净年化收益率4.2%或2.6%

  5、期限:50天

  6、认购期: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9日

  7、起息日:2015年2月10日

  8、到期日:2015年4月1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公司2015年2月1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7期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275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4.7%

  5、期限:43天

  6、认购期: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4日

  7、产品成立日期:2015年2月15日

  8、到期日:2015年3月30日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极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收益。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975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7期风险揭示书及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号”文批准,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5,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1,6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5年1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的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2015年1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本公司和开户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信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国信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国信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半年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本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懿、张邦明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本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信证券。

  6、本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按资金监管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资金监管协议的效力。

  8、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本公司、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信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资金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资金监管协议自本公司、开户行、国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1、2015年1月29日,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对收到的募集资金进行划转,截至2015年1月29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的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的金额包含购买银行凭证余额1.6元(存入40元用于购买银行凭证,购买后的余额为1.6元)。

  2、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081.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2月9日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和《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07、2015-011。

  截止2015年2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如下: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的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3、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内容详见2月9日披露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告》和《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08、2015-011。

  截至2015年2月16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情况:

  ■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的募集资金,已购买7000万元“汇利丰”2015年第472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相应公告编号:2015-014;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的募集资金,已购买275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7期,相应公告编号:2015-014。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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