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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15年2月17日,证券时报网报道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排放,以及公司拟收购资产相关企业--肇庆科伦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科伦")和安阳华森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华森")存在被执行环保处罚情形。 ●经自查,公司配套发电厂5#锅炉近期存在超标排放。经咨询,肇庆科伦未曾因拒绝环保部门大气监督检查而被处罚,安阳华森未曾因废弃物处置不当和偷排而被相关部门处罚情形。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5年2月17日,证券时报网刊登文章《青山纸业32亿项目被环保火眼金睛盯住》,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风险排行榜"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1月底以来,公司配套发电厂5号锅炉排口因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连续三周上榜。 2、公司拟收购资产肇庆科伦和安阳华森在环保表现劣迹斑斑。肇庆科伦曾因拒绝环保部门大气监督检查而被处以1万元罚款。安阳华森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因废弃物处置不当和偷排而被相关部门处以3万元和8万元的罚款。 二、澄清声明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报道及时履行了核查程序,并与公司管理层、拟收购对象进行了沟通,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关于公司氮氧化物超标排放 经自查,自2015年1月9日,公司启用5号备用锅炉以来,确实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情形,与上述报道基本相符。 超标排放原因:(1)2014年7月,国家执行新的环保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从150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0毫克/立方米,导致公司原先处于备用状态的、符合排放标准的5号锅炉无法达标;(2)2015年1月上旬,公司6号锅炉按计划实施年度检修和局部技改,启动了备用5号锅炉,导致该炉氮氧化物和烟尘超标排放。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已责管理层进行认真整改。 改造计划与进度:按照计划,公司6号锅炉的年度检修和除尘优化改造工程将于2015年2月28日完成,目前正在调试,预计3月3日投入正常运行。届时,公司上述环保指标将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同时,6号炉技改完成后,5号炉将立即停炉实施脱硝和除尘改造,按照公司已经制定的技改进度计划,5号锅炉除尘项目将于2015年9月完成系统调试,脱销项目将于2015年11月完成系统调试并运行。 2、关于拟收购资产相关企业被环保处罚 2015年1月,公司与并购对手方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拟分别收购肇庆科伦100%股权及安阳华森所持有的超声波制浆技术。经公司咨询、并由两方提供书面声明,上述报道中有关肇庆科伦和安阳华森被环保处罚情形与公司所获取的信息不相符。 肇庆科伦和安阳华森书面声明简要如下: 肇庆科伦:自2007年成立以来,未曾因拒绝环保部门大气监督检查而被处罚。 安阳华森:自1998年成立以来,未曾因废弃物处置不当和偷排而被相关部门处罚情形。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25日下午2:30 (1)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 年 2月 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 年 2 月 24 日 下午3:00 至 2015 年 2 月25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3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金铎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数205,272,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90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 205,144,77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1.158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12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319%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高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C6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05,144,774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 9376%;反对票为128,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624% ;弃权0股。 以上议案已由2015年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在2015年2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高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28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6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万达信息"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达信息(代码:30016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万达信息(300168) 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02月25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万达信息(30016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通鼎互联(002491)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02月25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通鼎互联(00249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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