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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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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4.00%,实现净利润2.11亿元,比上年增长40.60%。公司总销售、总利润、人均销售均创历史新高。如果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对2014年经营利润的影响,实际净利润为2.34亿元。

  2014年是公司业绩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一年,在日元持续贬值、电子行业整体发展平缓的环境下,公司的利润、劳动生产率均创历史新高,继续呈现高成长发展态势。

  从2013年开始,公司在产品线的多元化、市场应用的多元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4年在2013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发展。大功率功率电感、变压器、NFC天线、无线充电、HDI线路板、精密陶瓷等新品实现批量生产,销售额持续增加。在通信、消费类电子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外,公司积极开展了航空航天、汽车电子、LED照明、近场支付、无线充电、智能家居等新兴产业的市场开拓,公司预计这些新兴产业都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这些成果的取得,归根结底,源于每位员工的勤劳和智慧。因为公司在高端片式电子元件领域的竞争力和全球行业地位持续提升,为公司业绩长期可持续快速增长打下良好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期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续)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金钰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09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5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2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袁金钰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温学礼先生、张鹏先生、蔡敬侠女士、邱大梁先生、吴育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1,755,013.0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9,175,501.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8,423,769.96元。

  2.因公司已于2014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409.39万元,基于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好基础考虑,现有资金拟用于公司2015年的持续投入,故本次董事会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

  3.董事会本次拟以股东溢投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70,469,4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70,469,407股增加到740,938,81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最近3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696.03万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661.32万元,占比为87.45%,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1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为公司2015年提供审计服务,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法定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费用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规定,2014年董事、高管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105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董事倪秉达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董事、总裁施红阳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9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李有云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9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董事叶小杭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1.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董事黄旭南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1.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独立董事温学礼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5.6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独立董事张鹏先生(历任)2014年年度薪酬为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独立董事蔡敬侠女士(历任)2014年年度薪酬为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公司独立董事邱大梁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1.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1.4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副总裁李宇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68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公司副总裁高海明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68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公司总工程师郭海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68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公司董秘、财务总监徐佳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68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薪酬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议案》。

  此次报废的老旧设备金额为人民币233,238.58元,通过设备维护已无法达到要求或已无改造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施红阳先生因担任关联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请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5年2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1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15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2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91,755,013.0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9,175,501.3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8,423,769.96元。

  2.因公司已于2014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7,409.39万元,基于为公司长期发展打好基础考虑,现有资金拟用于公司2015年的持续投入,故本次董事会拟定不进行现金分红。

  3.董事会本次拟以股东溢投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370,469,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70,469,4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70,469,407股增加到740,938,81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696.03万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661.32万元,占比为87.45%,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的规定。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1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提供审计服务,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法定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费用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4年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所有监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平先生2014年年度薪酬为5.6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监事周冬兰女士2014年年度薪酬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监事孟莉莉女士2014年年度薪酬为11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议案》。

  此次报废的老旧设备金额为人民币233,238.58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决议,遵循了国家相关的会计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报废老旧设备的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已发生与2015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1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6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5年2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4)、(6)、(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传真:0755-29832339(请注明:证券投资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校验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可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徐佳

  联系电话:0755-29832586

  联 系 人:徐祖华

  联系电话:0755-29832586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1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佳先生、保荐代表人宋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5-01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门”)销售或采购电子元件产品(主要以天线类产品为主),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同时为德门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门”)提供经营场所。

  公司于2014年度向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柏陶瓷”)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采购陶瓷材料及制品等,同时为信柏陶瓷提供经营场所。

  2014年交易金额及2015年预计交易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公司董事、总裁施红阳先生兼任德门及海德门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佳先生兼任海德门监事、信柏陶瓷董事。公司与德门、海德门、信柏陶瓷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德门、海德门、信柏陶瓷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5年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董事施红阳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因此,实际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董事为8人,代表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赞成的8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此议案不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瓶安路1259号1号厂房3层;

  法人代表:张斌;

  注册资本:22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手机配件的组装,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1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数据):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778,354.97元,净资产90,735,070.89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87,502,243.03元;净利润4,434,218.90元。

  2.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施红阳先生兼任德门的董事。德门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德门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各自独立性。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德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二)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工业园C栋3楼;

  法人代表:张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手机配件的组装、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北斗导航、无线传输设备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01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66,302.38元,净资产7,648,012.13元,营业收入11,779,092.15元;净利润-2,202,791.86元。

  2. 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施红阳先生兼任海德门的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佳先生兼任海德门监事。海德门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海德门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各自独立性。

  3. 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塘清西路28号;

  法人代表:陈暖辉;

  注册资本:57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陶瓷材料及制品、结构陶瓷、耐火材料、磨料磨具、石英坩埚。

  201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89,589,877.14元,净资产74,595,259.68元,营业收入75,720,270.56元;净利润-1,873,099.24元。

  2. 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佳先生兼任信柏陶瓷董事。信柏陶瓷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除此之外,海德门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各自独立性。

  3. 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四)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三路宝昌利工业厂区1#仓库201室;

  法人代表:杨柏桓;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陶瓷材料及制品、结构陶瓷、耐火材料、磨料磨具、石英坩埚。

  2014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42,187,955.01元,净资产7,539,855.46元,营业收入73,914,781.94元;净利润620,864.01元。

  2. 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为东莞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没有市场价格的,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价定价。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平合理的定价方法,并应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

  (1)向非全资关联企业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定价标准:专为对方设计、开发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90%-120%;标准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90%-95%。

  (2)向非全资关联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定价标准:专为我方设计、开发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90%-120%;标准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价格为市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90%-95%。

  第十五条 如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担保、管理、研究和开发、许可等项目,则公司必须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价格依据。

  2.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德门已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其中规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2)本公司与海德门已签订《采购框架协议》,其中规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持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一旦发现供应商的价格不具有竞争力,海德门应尽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通知日起的一周内,将该价格调整至海德门可接受的价格水平。否则,海德门有权终止本协议。

  (3)本公司与海德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其中规定:公司将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凹背社区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C栋3楼的房屋出租给海德门使用;租赁房屋用途为厂房。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5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元。租赁房屋的期限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

  (4)本公司与信柏陶瓷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其中规定:公司将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塘清西路28号的租赁物出租给信柏陶瓷使用,包括租赁厂房及租赁宿舍,租赁物每月租金为人民币62,000元(含税),租金每隔三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租赁期为五年,即从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5)本公司与海德门签订《微波暗室租赁合同》,其中规定:租赁费按半年度结算:人民币7.70万元/月(含17%的增值税),半年度租赁费46.20万元,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除以30乘以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本公司与信柏陶瓷全资子公司“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签订《外协供应商采购协议》,其中规定: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提供货品之最低价格及最优惠条件,为保证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遵守本款协议,公司保留稽核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账簿中关于销售同类货物价格之权利,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同意配合执行。如有任何价格差异,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应承担该次稽核费用,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得自行将货品调至实际最低价格。并从到期价款中抵销该差价及稽核费用。

  (7)本公司与德门签订《外协供应商采购协议》,其中规定:德门应向公司提供货品之最低价格及最优惠条件,为保证德门遵守本款协议,公司保留稽核德门账簿中关于销售同类货物价格之权利,德门同意配合执行。如有任何价格差异,德门应承担该次稽核费用,德门得自行将货品调至实际最低价格。并从到期价款中抵销该差价及稽核费用。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德门、海德门、信柏陶瓷及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而言交易公允、合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提交了2014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2014年度已发生及201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采购框架协议(德门)》

  《采购框架协议(海德门)》

  《房屋租赁合同书(海德门)》

  《厂房租赁合同书(信柏陶瓷)》

  《微波暗室租赁合同(海德门)》

  《外协采购协议(深圳信柏结构陶瓷有限公司)》

  《外协采购协议(德门)》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46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387,09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6,999,9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96,54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36,903,438.2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482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26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4年5月30日分别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6,000.00万元。

  公司为控制理财风险,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将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在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亿元。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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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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