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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南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6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情况;公司高管(兼股东身份)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南通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金荣、高婷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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