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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洛阳纸贵”当休矣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张枫逸
广西南宁的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为了这张薄纸他竟然花了60元。类似这种“奇葩”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 利用档案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规范禁止的重点,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在很多地方“无房证明”都需要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开一张A4纸大小的证明也需收取数十元,真是现实版的“洛阳纸贵”。 理论上,类似有没有住房、有无犯罪记录这样的公民个人信息,原本就是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免费获取的,焉有再向公民收费的道理?办保险开气象灾害证明缴费600元,也令不少群众咋舌。诚然,观测风力、降水量等气象情况需要一定成本,但这部分投入本身就来自广大纳税人,岂能向公众个体二次收费? 我国各种收费规模偏大、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长期存在,历经多次治理,但各种混乱现象仍普遍存在。究其根源,在于一些部门认知错位,缺乏为公众服务的意识,而是将权力作为可以变现的工具,雁过拔毛,从中渔利。 早在2000年,国务院就明确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设置罚没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2013年8月1日起,财政部、发改委又取消和免征利用档案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近两年的“无房证明”这类收费仍在收取。中央“收费养人”的禁令被当作耳旁风,一些收费公然装进单位的专户,变成单位职工的加班补助费、福利费、电话补助费。 种种“奇葩”收费禁而不绝,增加了群众负担,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加快简政放权步伐,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才是终结“奇葩”收费的治本之策。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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