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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重大合同续延公告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1日签订合同号PA/001/12/HQ/G/147的关于 2013 年度 25 万用户配电和服务线路材料供应项目--标的 Lot8 采购合同。根据合同条款买方可以根据供货及履约情况将合同延长(扩大)为 3 年的采购合同。我公司于 2015年 2月26日接到正式的续延合同的通知,原合同数量及价格保持不变,续延合同到 3 年,合同金额每年约为8,388,113.16美元。正式采购订单将于我公司提供形式发票和履约保函后下达。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该国的能源与矿物资源部。该公司拥有坦桑尼亚本土绝大多数的电力生产、传输、分配等设备,主要向坦桑尼亚本土地区发电,传输、分配和销售电力,注册地为达累斯萨拉姆,该公司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013年度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合同金额约11,954,858.36美元,占公司 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68%。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1.18%。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此次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利促进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的深度合作,对进一步开拓非洲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在本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后,将先期电汇支付10%预付款,货物装运后,交易对手方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40%,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0%,如交易对手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经济、军事变动以及火灾、地震等情形,本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到货款的风险。但我公司计划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相应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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