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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2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 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产业 投资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市")签署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产业投资战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简介 呼和浩特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圈、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三大战略交汇处,不仅是引领内蒙古快速发展的呼包鄂经济圈内重要的增长极,还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呼包鄂榆重点开发区"中心城市、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2014年至2015年期间呼和浩特市被国家相关部委评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惠民示范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根据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建设及智慧产业发展需求,亟需与一批国内外知名软件服务企业建立一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带动呼和浩特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信息惠民示范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大力、全面发展。 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内容 甲方: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资成立东华呼和浩特中西部总部基地 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支持下,随着呼和浩特市智慧健康项目的落地,及其他智慧城市项目的进展,成立东华呼和浩特中西部基地。东华呼和浩特中西部基地核心业务为:建设中西部软件研发中心和技术支持中心、运维管理中心。 (二) 东华软件智慧城市培训中心: 为了尽快培养出用于智慧城市建设不同领域的本地的技术人员,公司有计划安排各个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 (三) 东华呼和浩特软件园建设: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通过基地发展和其它行业项目承建,东华呼和浩特中西部总部基地内部根据行业进行划分出自身专业软件研发和应用中心,并扩展壮大成为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自已专业的软件园。 (四) 优先启动呼和浩特市智慧健康项目: 甲方近期启动大、中、小型医疗的信息化管理与统一联网信息与资源共享,调配呼和浩特市医疗资源为市民服务,支持乙方通过相关程序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后期乙方可依托自身在全国智慧城市云架构方面技术领先和品牌优势,优先参与建设呼和浩特智慧城市项目。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 1、随着东华呼和浩特智慧医疗及智慧健康项目的落地,在呼和浩特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5年内随着多个项目逐步落地人员规模逐步达到500人; 2、呼和浩特市智慧健康与建设项目成功实施后,其他二个以上项目已顺利进展,按承诺建立东华呼和浩特中西部总部基地,扩大投资规模; 3、通过中西部总部基地运营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增加税收; 4、呼和浩特市智慧健康建设项目落地后,即可投资注册成立呼和浩特子公司,人员和资金随后到位; 5、根据智慧城市其它建设项目需要建设软件园和培训中心,建设规模根据承接项目规模具体商定,商定结果可作为本合作的补充协议。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监督乙方开展的各项工作; 2、 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 在乙方按照行业标准完成智慧健康项目后,对于乙方参与的项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 甲方支持乙方拓展工作; 5、 甲方通过项目对乙方进行扶持和支持;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筹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乙方优先支持; 6、 乙方享受国家、自治区、市支持软件产业有关政策; 7、保证乙方应享受本地最优惠的税收政策。 四、附则 (一)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书条款的可不负任何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交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二)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 本协议书正式文本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经各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中文版本解释为准。 (四)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旨在利用呼和浩特市在税收、人才、资金扶持、场租及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开发呼和浩特市信息化产业的发展建设;充分发挥公司智慧城市竞争优势,积极参与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水务、智慧食药、智慧环保等项目竞争与建设,全力打造呼和浩特市智慧城市一体化解决方案平台,彰显公司全面布局全国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决心,扩大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竞争力,增强公司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为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投资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所涉及到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具体实施时,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框架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防范。 六、备查文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产业投资战略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月 3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5-02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黄杏国先生逝世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黄杏国先生因意外事故不幸逝世。 黄杏国先生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作为公司高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黄杏国先生生前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全体员工对黄杏国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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