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0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法[2015]14号),现将该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存在事实 排水公司下属沙湖污水处理厂有3个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于1993年12月投入运行,二期工程项目于2003年4月投入运行,三期工程项目于2005年投入运行。 排水公司下属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于2007年2月将主体工程投入运行。 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1条规定,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对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项目以及三金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各处5万元罚款,共计20万元。 上述处罚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法就该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公司已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