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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董-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5名,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名单如下: 张斌、黄祖荣、叶宏、汤新华、任德坤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陈凌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①同意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②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任期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拟任岗位职责要求,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临-03)。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附件: 陈凌旭先生个人简历 陈凌旭,男,汉族,福建福安人,1972年1月出生,1993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银行宁德分行、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宁德市国资委,历任宁德市产权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宁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宁德市国资委办公室及党委办公室主任、宁德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科科长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7日—2015年3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5:00 至 2015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董-0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0993”。 2、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闽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闽东电力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小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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