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恒利A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补充公告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2月28日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因此,就2015年2月26日刊登的《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中有关恒利A份额第二个开放日后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做如下补充说明: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在恒利A 份额的每个开放日(本次开放日为2015年3月9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恒利A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该收益率即为恒利A 接下来6个月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不含)到下个开放日(含)的时间段,计算公式如下: 恒利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1.4×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保留将恒利A 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不超过20%的权利。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恒利A 份额自第二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上调幅度为20%。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鉴于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利率政策,假设,2015年3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然为2.5%,则恒利A 份额在第二个开放日后(不含)至下一开放日前(含)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4×2.5%×(1+20%)=4.2% 如届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对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则恒利A的年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中"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征税后的利率。 恒利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开放日恒利A折算后的1元为基准采用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进行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利A 份额的本金安全或约定收益,在极端亏损的情况下,恒利A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足额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ftsfund.com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 700 4518 / 9510 568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2月2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3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与相关意向方沟通并调研后最终确定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拟向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目前正在与交易对手方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磋商和论证,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资产重组方案为准。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在停牌期间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以及中介机构对相关方案和程序进行反复商讨和论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规模较大,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有关各方仍需对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了推动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四、承诺 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如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关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 调整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日起,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开放式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民技术"(股票代码:300077)启用指数收益法估值。 待"国民技术"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或021-38572666了解基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5-0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15年3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表决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对议案进行了审阅。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50万元,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5%,非融资性保函保证金比例不低于20%。 授信条件:由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6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该事项仍在筹划中,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大肉食,证券代码:002726)自2015年3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有明确进展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06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14年12月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于2014年12月1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702号)。2015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安信证券下发14170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经与各中介机构沟通,考虑到中介机构回复反馈意见履行核查程序的工作量,补充及披露2014年年报时间安排,以及春节假期因素,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及各中介拟回复反馈意见同时补充2014年年报,因此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日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证券代码:002159 公告编号:临2015-15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2月3日,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特索道,证券代码:002159)继续停牌。详细情况见2015年2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因相关事项依然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公司相关信息按要求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5-01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本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进行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到-60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1月31日发布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编号为临 2015-010号) 二、因本公司 201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本公司201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本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在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 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启明星辰(证券代码:002439)股票自2015年3月2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丰集团")的通知,美丰集团因借款合同纠纷被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绵阳中院受理其财产保全申请,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5)绵民保字第73号】,并向公司递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绵民保字第74号】,对美丰集团持有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股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为2015年02月12日至2016年02月11日。 公司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美丰集团持有公司的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5年02月12日被司法冻结。 截至目前,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64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本次被冻结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