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网”)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数米基金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2.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3302)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4. 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5.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6.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7.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8.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0) 9.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1) 10.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33012/C类233013) 11.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5) 12.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24/C类000025) 13.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64) 14.摩根士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09) 15.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4) 16.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添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15/C类000416) 17.摩根士丹利华鑫优质信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19/C类000420) 二、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3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网各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und123.cn(包括数米基金网淘宝店http://fund123.taobao.com)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前端收费、场外模式) 高于0.3%的,申购费率享有最低2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3%;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3%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仍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数米基金网新增代销本公司其他基金产品,则该基金产品自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业务。 2、本次优惠活动期限以数米基金网的公告为准。 3、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数米基金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数米基金网所有。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 ms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大北农”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大北农”(股票代码:002385)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限额的 公告 为了给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3月6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2、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3302) 3、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5) 4、摩根士丹利华鑫领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6) 5、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7) 6、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二、调整方案 1、自2015年3月6日起,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 2、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按照基金转换业务相关公告规定办理,不适用上述规定。 3、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人可访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