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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27

关于召开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 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7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2月2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27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证券事务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4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上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 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莱茵置业”股票的投资者,如对公司议案一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分别对应的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558莱茵投票买入1.00元1股
360558莱茵投票买入1.00元2股
360558莱茵投票买入1.00元3股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日 15:00至 2015 年3月4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

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00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李钢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26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莱茵置业,股票代码:000558)股票于2015年2月26日、2月27日、3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有关公司经营方面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公司股票。未来三个月内,亦没有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收购出售、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2014年度业绩与2013年度相比未存在重大差异。

3、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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