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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0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收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阴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魏中伟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阴宏先生继续履行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魏忠伟先生和宋永新先生,持续督导保荐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附:魏忠伟先生简历 魏忠伟先生,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及负责过岳阳林纸、华媒控股、章源钨业、环旭电子等非公开发行项目。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0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27日收到原副董事长毛庆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毛庆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毛庆文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 由于毛庆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毛庆文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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