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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与大股东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江集团")商讨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21日、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11日及2015年2月18日分别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 根据目前项目推进的情况,公司在第二次延期复牌届满前即2015年3月2日前仍然无法披露发行预案,按照上交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日组织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的预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继续停牌67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5月8日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3日披露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但由于拟收购资产涉及的子公司数量较多,且分布地域较为分散,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所需时间较长,目前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仍在加紧推进当中。因针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同时拟增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而评估结果和可行性研究结论将作为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鉴于该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1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取得了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2012年2月13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11年10月20日,证书编号:GF201131000084,有效期:三年。 公司于2014年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14年10月23日,证书编号:GR201431000924,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手续。2014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的《关于广东省2014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47号)及相关附件,经审核,同意包括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在内的1496家企业为广东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444000361和GR201444000940,发证日期均为:2014年10月10日。 此外,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及相关附件,经审核,同意包括杭州智光一创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721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智光一创被认定为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2014年9月29日,证书编号GR201433000167)。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智光电气及智光一创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智光电气和控股子公司智光一创为重新认定,控股子公司智光节能为首次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智光电气、智光节能和智光一创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智光节能和智光一创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的有关事宜。 智光电气和智光一创2014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智光节能的大部分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税收优惠,智光节能的其他业务占比较小。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业绩快报中已披露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关于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恒利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根据《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恒利A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将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富国恒利A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设定并公告。 合同中约定的富国恒利A年约定收益率(单利)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其中计算富国恒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富国恒利A的每个开放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即为2015年3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至于利差,将视国内利率市场的变化,由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计算约定收益所适用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根据上述约定计算的富国恒利A年约定收益率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根据201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运作周年利差值设定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将富国恒利A第二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1.85%,由于2015年3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2.5%,因此富国恒利A自2015年3月10日起开始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35%(=2.5%+1.85%)。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承诺或保证富国恒利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富国恒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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