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3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1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2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使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源配置、发展规模、人才队伍等方面得到提升,将有利于提高其科研及试验检测业务综合实力,从而推动本公司工程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公司关联董事朱建国、王志民、陈刚、孙愚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转让四方公司51%的股权,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1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2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3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转让事项按照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过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细内容见2015年3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1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670.53万元的价格,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科院”)转让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5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四方公司49%的股权。

2.关联关系

兵团建科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兵团建科院50%的股权,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建国、孙愚、王志民、陈刚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已批准了本次交易,并出具了《关于新疆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7号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政卫

经营范围: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及材料试验。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兵团建科院总资产2382.75万元,净资产1955.19万元,营业收入2268.51万元,净利润753.35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兵团建科院50%的股份,兵团建科院与本公司属同一股东控制下的企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名称: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河滩北路822号

设立时间:2002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建疆

注册资本:贰佰零陆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砂、石、砖、轻集料、防水材料等原料实验,水泥标号及有关项目试验,混凝土、砂浆试配及试块强度试验,钢筋(含焊件)力学试验,混凝土非破损试验,简易土工试验,外加剂、掺和料、涂料防腐等试验,混凝土抗渗、抗冻试验;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转让前四方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四方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2013年度

(经审计)

2014年1—9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730,680.1316,193,616.75
负债总额3,480,800.972,406,178.69
应收账款总额6,999,431.143,757,901.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14,249,879.1613,787,438.06
营业收入14,116,262.475,220,289.68
营业利润3,051,259.11372,324.78
净利润4,902,139.061,637,558.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0,425.302,355,791.81

4.本公司不存在为四方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四方公司亦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新疆信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新信德评报字[2014] 7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四方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C=B-AD=C/A×100%
流动资产1,091.071,097.236.160.56
非流动资产365.19482.88117.6932.23
其中: 固定资产250.34203.75-46.59-18.61
资产总计1,456.261,580.11123.858.50
流动负债265.34265.340.000.00
非流动负债0.000.000.000.00
负债总计265.34265.340.0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190.921,314.77123.8510.40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是以四方公司截至2014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1,314.77万元为依据,对应本次转让的四方公司51%的股权,成交金额为670.53万元。

五、交易协议签订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债权债务转让和新增土地租赁事宜;

2.本次交易完成后,四方公司将变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四方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业务往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年度编制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计划,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兵团建科院转让四方公司部分股权旨在与兵团建科院形成优势互补,使四方公司在资源配置、发展规模、人才队伍建设上得到提升,将有利于提高其科研及试验检测业务综合实力,从而推动本公司工程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本次交易是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定价原则自愿、平等,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关联交易外,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兵团建科院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洁、陈建国、刘涛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转让四方公司51%的股权,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权转让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审批情况

本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已批准了本次交易,并出具了《关于新疆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1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补助资金1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财务局下发的《关于下拨2014年建工师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师财发[2015]2号)及《关于拨付兵团支持农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的通知》(师财发[2014]219号),公司获得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26万元。

上述补助资金已于2015年2月12日全部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补助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1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将于2015年3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了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要求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2版)
   第A002版:2015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2015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期 货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市 场
   第A012版:动 向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5-03-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