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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5-14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4日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沈东进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第四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8,733,65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91,275,319股;其中第一、二、三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91,275,3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36%,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第四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32,815,0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 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58,461,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2%;第一、二、三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东2人,代表股份158,461,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2%;第四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2,814,0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4%;占第一、二、三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占第四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7人,代表股份1,058,841股,占第一、二、三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占第四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同意190,521,0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4,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同意190,521,0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4,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函的议案》 同意190,521,0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4,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的议案》 同意32,060,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4,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反对754,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志军、焦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02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13)于2015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4日下午15:3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段志平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459,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3.62%,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姚海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7,908,9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1.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50,7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2.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459,6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恒康医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1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 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芭田股份,股票代码:002170)于2015年3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芭田债,债券代码:112149)在公司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2015年3月4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芭田股份,股票代码:002170)于2015年3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5-00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32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5-00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4日披露了2015-004号《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交易所要求补充如下内容: 因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祝恩福先生,祝恩福先生与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祝英华是姐弟关系,祝恩福先生通过上述关系间接控制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未来连续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0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共同获得专利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一项,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保持技术领先,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从而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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