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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6日起,暂停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金额20万元以上(不含2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不含2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金额超过20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和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5-08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由于该两项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众业达,股票代码:002441)自2015年3月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 编号:2015-018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肖文革关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3月3日,肖文革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68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业务已于2015年3月3日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本次质押后,肖文革已将其所持公司股份573,461,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1.33%,占公司总股本的51.84%)申请质押。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07 债券代码:112071 债券简称:11智光债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智光债”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21日发布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发布了《关于"11智光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在2月17日、2月25日分别发布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智光债,代码:112071)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5年2月16日、2月17日及2月25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1智光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智光债"的回售数量为95850张,回售金额为9,585,000元(不含利息)。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5-001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送达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君安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饶康达先生、朱锐先生,现饶康达先生因个人原因从国泰君安辞职,不再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国泰君安委派孔德仁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饶康达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锐先生和孔德仁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附件:孔德仁先生简历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四日 附:孔德仁先生简历 孔德仁先生:硕士研究生,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卓翼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建峰化工非公开发行、金山股份非公开发行和浙富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孔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11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03月03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陈黎明先生关于减持大康牧业股份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根据证监会函《关于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释:“第一,因送股、转股等孳生的股份不属于存量股份;第二,同一账户同时有存量股份和非存量股份的,适用非存量股份优先减持原则。如投资者所持因限售获得的红股,在减持时可不受百分之一的限制”,陈黎明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属非存量股,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存量股数量均未超过1%。 (二)陈黎明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共计86,6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1%),未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上述减持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99%,陈黎明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陈黎明先生曾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2010年11月1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遵守前款承诺的前提下,在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00%。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五)上述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0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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