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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5-00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正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 年2月26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截至目前,由于本次重大事项仍需要与各有关方进一步沟通,为确保公司恢复交易日前相关事项已落实,以及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本公司债券(债券全称: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利源债)不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前述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码:2015-01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28日本公司发出了《关于召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该《通知》表述采用交易系统投票中,每一议案相应的委托价格,现予以更正。除此之外,股东大会通知中没有其他内容变更。 1、原《通知》中第五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中第(一)项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3)小项: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所示:
更正后的内容如下: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所示: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和理解上述信息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附件: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下午13: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3月1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民先生 9.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颖俊先生 9.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新先生 9.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莹莹女士 9.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海伦先生(外部董事) 9.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印寒先生(外部董事) (1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立国先生 10.2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文生先生 10.3 独立董事候选人段德炳先生 (1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吕秀云女士 11.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鲍长江先生 (9)-(11)三项议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披露情况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详见刊登在2015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16日和2015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 2、登记地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36200。 5、联系电话:0437-3166501, 传真:0437-3166501。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01 ;投票简称:利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如对不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所示:
对于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 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所示:
对不需要进行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的表决意见 如下所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 “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说明: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利源精制”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 ∶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 ∶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 ∶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15:00 至2015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邮 编:136200 (3)联系电话:0437-3166501 (4)传 真:0437-3166501 (5)联 系 人:张莹莹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5年3月13日下午15:00 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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