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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2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4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永安林业、000663)自2014年12月24日起开始停牌。2015年1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向控股股东进一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触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5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2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申请继续停牌,并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公告。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cninfo.com.cn。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正加快进行尽职调查及相关审计、评估工作进度。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1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众生药业,证券代码:002317)自2015年1月7日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一)》、2015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二)》、2015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三)》、2015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四)》、2015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五)》。 上述公告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上限为886.60万股精伦电子股票,其中无偿赠与部分682万股,二级市场购买部分不超过204.60万股。(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9日、2015年2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3月4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按计划筹资额度完成股票购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级市场购买部分至此已全部完成,购买均价10.24元/股,购买数量157.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该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为无偿赠与部分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成立联合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英文名称: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以下简称"ANU")联合成立的"风华高科-ANU介电材料联合研发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发中心")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揭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ANU基本情况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成立于1946年,位于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市,是澳大利亚唯一一家由联邦国会立法开办的一所研究型大学,先后有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 二、联合研发中心基本情况 联合研发中心设立于ANU校园,主要以介电材料及器件为研发方向,进行巨介电材料、微波介质材料、能量储存材料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工作,通过实现"产、学、研"三者有机结合,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ANU支付总额为175万澳元(折人民币约850万元)用于开展合作项目研究。ANU提供开展项目研发所需要的人员、设备等,包括实验场所、设备和材料,及从第三方处或按法律要求获得相关牌照和许可。 联合研发中心通过设立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和ANU各提名3名代表组成。 联合研发中心新形成的项目知识产权将于其产生之时即授予公司,公司在实现产业化之后支付ANU相应的报酬。 三、对公司的影响 ANU是澳大利亚排名前列的大学,在巨介电材料、微波介质材料、能量存储、压电材料、纳米材料等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而巨介电材料可用于开发高容量、高密度储能电容器,在新一代电力电子系统、电动汽车、新能源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联合研发中心的成立将充分利用公司生产、管理和市场优势,发挥ANU的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有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4日,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接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饶康达先生从国泰君安离职,原保荐代表人饶康达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委派朱锐先生接替饶康达先生的工作,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孔德仁先生和朱锐先生,持续督导日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朱锐先生简历如下: 朱锐先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先后参与并完成了振华重工2008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正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项目、洪都航空200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成发科技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四方达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成飞集成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国交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项目、浙富控股2013年和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中航动控2013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朱锐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5-00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孙毅先生通知,其于2015年3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5,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4、孙毅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目的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后孙毅先生持有公司22.22%股份。孙毅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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