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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共计实现销售349,489.97吨,较上一年度增长1.13%。其中有机涂层板销售96,630.68吨,较上一年度增长13.7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5.26万元。

  附2013年与2014年销售量对比表:(单位:吨)

  ■

  纵观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我们突破了有机涂层板的产能历史新记录,实现了各产品的产销平衡。

  1、有机涂层板从数量上看较上一年度增加销售 13323.76 吨。

  (1)其中高附加值产品抗静电板由2013年的5841.61 吨增长到2014年的8672.45吨,较上一年度增幅明显。公司在抗静电有机涂层板产品领域已牢牢树立了品牌权威,保持着该领域的绝对优势,下游众多企业在设计施工中指定公司品牌,并且其它厂家同类产品的相关产品指标均以公司的标准为参考,形成了我们的产品优势, 2015年该产品销量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

  (2)高韧耐污有机涂层板实现销售18512.8吨,较上一年度3734.01吨的销量番了近5倍。尽管高韧耐污有机涂层板2014年销量出现快速增长,但其销售量存在不稳定的特点,一方面,反映客户群体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客户数量及客户需求的增长态势还不够明显。公司在2015年将继续加强高韧耐污有机涂层板的销售基础。

  2、在研发技术上看,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苏州市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工程技术中心、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流动站。公司拥有抗刮耐磨系列有机涂层板产品、高洁净彩色涂层板、隔热彩色涂层钢板、抗静电彩色涂层钢板等一批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公司拥有11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二十多项自主专有技术,已成为国内有机涂层板行业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的专业生产厂商。

  2014年,公司江苏省博士后工作站挂牌,公司将进一步利用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大力引进各类科技人才,开展科技研发项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卫林

  2015-3-5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4年度有关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36,701,380.9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70,138.09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031,242.84元。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8,615,251.60元。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16002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8,00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128,01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共32,004,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040,000股。

  本次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长胡卫林先生提出并将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此次分配预案中每10股送转合计超过8股。目前,公司所处有机涂层板行业国内稳步向功能型提升,国际上出现快速发展的新兴区域市场,公司积极筹划横向跨区域市场拓展,该方案与公司业绩以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亦严格遵照相关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政策和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3项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湘财证券详细核查后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16002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8,00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128,01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共32,004,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04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待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更。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最新政策的要求,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修订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经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31日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文件详见2015年3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2 ;

  2、投票简称:扬子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扬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金跃国、孙莹琦

  3、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4、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5、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215143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日期: 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一五年三月五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庆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16002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应分配股利8,00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128,01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共32,004,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040,000股。

  本次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长胡卫林先生提出并将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此次分配预案中每10股送转合计超过8股。目前,公司所处有机涂层板行业国内稳步向功能型提升,国际上出现快速发展的新兴区域市场,公司积极筹划横向跨区域市场拓展,该方案与公司业绩以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亦严格遵照相关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的政策和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拟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年 3月 13日(周五)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 2014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参加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卫林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孝男先生、董事会秘书金跃国先生、独立董事赵焕琪先生、保荐代表人胡文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20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0.1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4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344,802.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123,197.09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第1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农行石路支行设立了账号为10553801040013015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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