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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议案须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其中陈合林认购800万股,林菊香认购500万股,陈灵巧认购360万股,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854万股(其中陈合林和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286万股,王相荣认购100万股,林彦认购1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即10.8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3名董事逐项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春、陈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63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陈合林、林菊香、陈灵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由公司经销商认购)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林富青、陈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方等合作方的变更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完善和健全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现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主要内容:因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克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经营者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议案须提交至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其中陈合林认购800万股,林菊香认购500万股,陈灵巧认购360万股,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854万股(其中陈合林和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286万股,王相荣认购100万股,林彦认购1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4)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即10.8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10)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后方可实施。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06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陈合林、林菊香、陈灵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由公司经销商认购)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完善和健全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主要内容: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爱仕达1号计划”)、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12号计划”)、王相荣、林彦等7名特定对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含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550万元。 其中陈合林认购800万股,林菊香认购500万股,陈灵巧认购360万股,爱仕达1号计划认购854万股(其中陈合林和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鑫众12号计划认购286万股,王相荣认购100万股,林彦认购100万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爱仕达1号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陈合林、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公司主要经销商及其核心人员全额认购鑫众12号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爱仕达1号计划、鑫众12号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85元/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代爱仕达1号计划、鑫众12号计划)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一 陈合林,中国国籍,1956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60917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关联关系说明:陈合林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关联方二 陈灵巧,中国国籍,1983年生,身份证号码:33108119830216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关联关系说明:陈灵巧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 (三)关联方三 林菊香,中国国籍,1955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50213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关联关系说明:林菊香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方四 爱仕达1号计划,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符合标准的正式员工参与认购。 (五)关联方五 鑫众12号计划,主要由经销商及其核心人员全额认购。鑫众12号计划认购不足,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合林承诺由其补足认购,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2,800万股。 四、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2015年3月5日,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8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届时将相应等比例调减。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在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满足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的营运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陈合林、林菊香、陈灵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由公司经销商认购)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以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10.85元/股,价格公允,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关联决策程序,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22日-2015年3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15:00至2015年3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7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2.4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发行方式 2.6限售期安排 2.7股票上市地点 2.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投向 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5年3月6日《证券时报》。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1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2需逐项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3月1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403 2、投票简称:爱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爱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0576-86199000 邮箱:002403@asd.com.cn 联系人:刘学亮、颜康 2、会议预计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认购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发现对象为:陈合林、林菊香、陈灵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以下简称“爱仕达1号计划”)、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由公司经销商及其核心人员认购)(以下简称“鑫众12号计划”)、王相荣、林彦。 其中陈合林认购800万股,林菊香认购500万股,陈灵巧认购360万股,爱仕达1号计划认购854万股(其中陈合林和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鑫众12号计划认购286万股,王相荣认购100万股,林彦认购100万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爱仕达1号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陈合林、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公司主要经销商全额认购鑫众12号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爱仕达1号计划、鑫众12号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5日,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陈合林 陈合林,中国国籍,1956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60917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关系说明:陈合林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陈灵巧 陈灵巧,中国国籍,1983年生,身份证号码:33108119830216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联关系说明:陈灵巧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 (三)林菊香 林菊香,中国国籍,1955年生,身份证号码:33262319550213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关联关系说明:林菊香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爱仕达1号计划 爱仕达1号计划,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符合标准的正式员工参与认购。 (五)鑫众12号计划 鑫众12号计划,主要由经销商及其核心人员全额认购。 (六)王相荣 王相荣,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10619720222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2月至今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8日至今兼任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利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新科环保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岭市利恒机械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温岭利欧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利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岭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磊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监事,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银色琥珀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七)林彦 林彦,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10519741225XXXX,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英德市锦桦园艺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三、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股份发行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份认购方):陈合林、陈灵巧、林菊香、爱仕达1号计划、鑫众12号计划、王相荣、林彦 (二)认购股数 其中陈合林认购800万股,林菊香认购500万股,陈灵巧认购360万股,爱仕达1号计划认购854万股(其中陈合林和陈灵巧各认购20万股),鑫众12号计划认购286万股,王相荣认购100万股,林彦认购100万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总数量及认购股份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认购价格 认购人本次认购价格即公司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85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六)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因认购方主体资格未被有权机关批准而不再参与本次发行的原因外,认购方因任何其他原因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应向公司支付认购金额10%的违约金。 因认购方主体资格未被有权机关批准导致本协议不能适当履行的,认购方和公司均不负违约责任。 2、如因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声明和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他方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一方应全额赔偿守约一方。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或被有权一方适当豁免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2)认购人内部有权部门审议及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4)其他有权机关的批准、核准、同意及无异议(如适用)。 在下述情况下,本协议可以在交割前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同意终止本协议; (2) 甲方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12个月)届满且未予有效延期; (3)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依据协议相关规定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终止后将不再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但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合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陈灵巧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林菊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6、《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兴证资管鑫众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7、《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王相荣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8、《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彦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2月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爱仕达,证券代码:002403)已于2015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 2015年3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3月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6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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