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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5-00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的就其股权转让进展情况的通知,现公告如下: 赛格集团系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旗下企业,深圳国资委持有赛格集团46.52%的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赛格集团29.51%、13.98%、9.99%的股份。赛格集团作为本公司的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0.24%股份。 华融资产于2014年12月30日在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赛格集团29.51%的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7.9亿元。此次股权挂牌有效期为自2014年12月30日起,截至2015年1月27日,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的指定账户交纳3.5亿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在挂牌有效期间内,只产生了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赛格集团股权转让挂牌有效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此远致投资将以协议转让方式依法受让华融资产挂牌转让的29.51%的赛格集团股权。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于2007年6月组建成立,其作为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是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与深圳市国资委是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将直接和间接持有赛格集团76.03%的股份,为赛格集团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改变,该事项对本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融资产与远致投资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华融资产将其持有的赛格集团29.51%股权协议转让给远致投资。目前,华融资产与远致投资的股权交接过户具体事宜仍在进行之中,赛格集团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由不超过1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50亿元,其中融券不超过8亿元,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在总规模内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增补许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同意增补董事许斌先生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蔡咏(董事长) 委员:许斌(董事)、张飞飞(董事)、俞仕新(董事)、鲁炜(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5-01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鹏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鹏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董事的职务。 王鹏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王鹏珍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鹏珍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王鹏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董事。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5-01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正式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快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升级,提升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互联网将公司商业模式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动创建运行"工银聚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该平台),该平台将于2015年3月10日正式运营。 该平台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根据公司需求,提供官方商城、电子供应链购销系统、支付结算平台、上下游贷款等服务的平台。 该平台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3月9日为试运营期间,试运营期间总下单数为3,051笔,成交总额为46,367.50万元。该平台正式运营后,将更好地发挥公司的市场地位,强化上下游的合作,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01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编号:2015-016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3000879,发证时间: 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4年度部分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业务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导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201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议案》。 (二)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超出预计金额较大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原因说明如下: 201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福能发电”)和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狮热电”)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993.8万元和1,920万元。因神华福能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超预期(项目系统调试由原计划的2015年提前至2014年年底)及充分发挥子公司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山热电”)热电联产发电边际效应,导致鸿山热电与神华福能发电、石狮热电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石狮热电、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和南平利宏工贸公司的信息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14-009和2014-045号公告)。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14-009和2014-045号公告)。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减少公司渠道重复设置,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业务经营对关联方没有产生严重依赖,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林金本先生、周必信先生、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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