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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稳健经营,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营销策略,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以创新为手段,努力挖掘业务潜力;同时为推进能源业务进行多方准备,以外延式增长为重要业务开拓方式,积极拓展利润增长点;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管控措施,保持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1、经营业绩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1,759.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利用品牌和规模优势,大力调整产品结构, 不断拓展国内市场,完善国际市场,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期农资贸易量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2,428.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5.43%,实现利润总额12,67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28%,基本每股收益0.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主要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自身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以及其获得来自参股公司上海首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2)本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主导产品杀虫单、杀螟丹价格上涨,导致毛利率有所提升。

  2、能源业务拓展顺利。公司在2014年,按照相关工作重点的安排,积极开展从事天然气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全资子公司华信天然气(上海)有限公司向香港投资100万港元设立香港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了对华信天然气(上海)有限公司的5,000万人民币增资,为进入天然气业务领域,推进天然气业务的开发、经营建立的组织基础。公司抓住国家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契机,启动了收购华油天然气19.67%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现了公司进入天然气业务的实质性破局。公司同时积极开展团队组建、资质申请、项目竞标以及合作洽谈等事宜,为未来能源业务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行了多方面的准备和铺垫。

  3、产品与技术研发取得显著成果。2014年公司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质增效,先后完成了十几项扩产改造和工艺革新。申报并通过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安徽省外贸促进政策资金项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再评价等各类项目20多项并获得了政府资金支持。办理了涉及50多个产品的登记、续展和生产许可等工作。全年开展制剂新课题研究12项,已完成并提供大生产3项。公司在产业和技术研发方面的各项成果使公司产品性能得到了优化,进一步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4、公司内控进一步完善。2014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结合企业现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优化流程完善制度,查找缺陷落实整改,公司内部控制日益完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前述会计准则未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勇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6日上午10:00时在上海徐汇区富民路291号悟锦世纪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林燕女士、庄建中先生、杨达卿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17,599,533.39元,比上一年度增长37.00%;实现利润总额126,701,787.06元,比上一年度增长21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85,685.51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42.28%。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36,657,134.94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22%;公司总股本1,198,856,538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98,785,469.26元,每股净资产2.2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3%,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15]0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5]0031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685,685.51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201,315,978.37元,资本公积金为1,194,382,173.14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1,198,856,53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 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11,988,565.38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摘要》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5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2015]0032号)《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股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和大单业务银行授信额度需求,公司拟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等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人民币30亿元,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的相关文件。

  2015年度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采购业务贷款、信用证、保函、银票等。计划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发挥下属公司的融资功能,便于下属公司快速健康成长,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6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5年公司拟决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持有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福建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收购华信福建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977.07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用于支付该股权转让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长李勇、董事王海亮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此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7号公告:《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8号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029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6日上午10:00时在上海徐汇区富民路291号悟锦世纪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17,599,533.39元,比上一年度增长37.00%;实现利润总额126,701,787.06元,比上一年度增长21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85,685.51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42.28%。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036,657,134.94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22%;公司总股本1,198,856,538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98,785,469.26元,每股净资产2.2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3%,基本每股收益0.09元。

  上述财务指标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会审字[2015]0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5]0031号),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685,685.51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为201,315,978.37元,资本公积金为1,194,382,173.14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1,198,856,53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 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11,988,565.38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5号公告;《全文》内容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5年公司拟决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收购华信福建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977.07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用于支付该股权转让款。2015 年3月6日,公司与上海华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此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027号公告:《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监事熊凤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对外担保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年富”)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发挥下属公司的融资功能,便于下属公司快速健康成长,公司根据其2015年~2016年经营资金计划,拟为年年富提供10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在办理具体借款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

  3、法定代表人:吴友明;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机电一体化控制产品、化工及检测专用产品(除危险品)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成果转让、销售;农药、化肥、包装种子、农机具的销售,肥料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连锁经营;燃料油(除专项审批)、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坑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除专项审批)、煤炭、金属材料、冶金燃料(除专项审批)销售(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6、股东构成:公司占其股权比例为100%;

  7、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度年年富实现营业收入440,095.68万元,实现净利润5,320.1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年富总资产121,997.11万元,净资产38,307.83万元,负债83,689.29万元,资产负债率68.6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10亿元。

  3、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二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10亿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6.74%。截止目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亿元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发挥下属公司的融资功能,便于下属公司快速健康成长,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年富公司”)需要为经营筹措所需资金。公司为年年富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年年富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使用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请董事会将上述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信国际”)将收购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持有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信福建”)100%股权,上述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最终确定收购华信福建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9,770,657.02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用于支付该股权转让款。

  2015 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上海华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项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优化完善公司产业链,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与上海华信于2015年3月6日在上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219,770,657.02元收购上海华信持有华信福建100%的股权。

  上海华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和王海亮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凌河路216号21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3年2月22日至2033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对港口、仓储、连锁加油站投资管理,石油工程设备(除特种设备)的设计、安装,石油制品(除专控油)、燃料油、润滑油、矿产品(除专项审批项目)、五金机械、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冶金炉料(除专项审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电线电缆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石油设备用具及炼油技术的开发研究,房地产开发,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华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上海华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60.78%,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华信持有华信福建100%的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注册号:350205100001607

  法定代表人:洪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12号海沧商务大厦3层石油交易中心0313房间

  经营期限:2011年1月24日--2061年01月23日

  股东及股权结构:上海华信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含汽油);成品油零售(不含汽油)。

  (二)审计、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审字(2015)第0449号《审计报告》,华信福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信福建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560002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华信福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049.26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72.19万元,增值率为0.33%。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审字(2015)第0449号《审计报告》和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560002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信福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9,770,657.02元,评估值为22,049.26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华信福建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9,770,657.02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价

  协议双方同意,华信福建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9,770,657.02元。

  (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将在股权交割日起30日内,向上海华信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项。

  (三)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实际损失的赔偿。

  在交割日后,如果发生上海华信于交割日前(含交割日)未向公司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的债务纠纷或其他权利争议时,上海华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予以解决,使转让标的和公司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标的或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上海华信应向公司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四)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协议由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协议双方同意,自2014年12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华信福建100%股权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

  (二)本次收购完成后,华信福建及公司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上海华信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未来不从事与华信福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上海华信承诺在2015年3月30日前向华信福建归还人民币210,119,817.37元,并要求上海华信财务有限公司在2015年3月30日前向华信福建归还人民币10,280,000元。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七、本次收购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华信福建注册经营地点设在厦门,地处海峡经济带、海上丝路起点,上接长三角、下联珠三角,辐射湘鄂赣,其良好的地域区位优势为华信福建的经营带来了极其便捷的条件,为华信福建的经营提供了广阔空间。华信福建拥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从事汽油、柴油、煤油批发业务和零售(海上柴油加油)业务。

  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华信福建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作为公司发展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平台。华信福建将充分利用成品油经营资质平台,进一步优化资源、拓宽渠道、巩固市场,2015年在业务总量上争取有更大突破。同时,紧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大型国有石油企业混合所有制经营,大力拓展业务发展空间;抓住我国石油“三种储备”(战略、生产、商业)完善和发展的重大机遇,变静为动,争取在轮库中获取商业机会。此外,积极做好进出口业务的准备,为成品油市场放开抢占先机。

  公司完成本次收购后,将有利于加快能源业务板块发展,优化业务结构,积极培育公司业绩新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或预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取得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预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除此之外,2015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上海华信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开拓成品油贸易市场,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

  5、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8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3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或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 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执行新会计准则前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八项具体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 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 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 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 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 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执行新会计准则涉及的审批程序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 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自规定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不会对公司 20134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自规定起始日执行新会计准则。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2015年3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 审议《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 审议《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年年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收购华信(福建)石油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6号

  邮政编码:230088

  传 真:0551-6584815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孙为民;联系电话:0551-6584815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01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2.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88666172/88668486,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下午 15:00至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A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投票;B股股东应当通过B股股东账户投票;优先股股东应当通过A股股东账户单独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按A股、B股、优先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5-030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总经理陈斌先生、财务负责人郁志高先生、副总经理刘元声先生、副总经理谢永清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克斌先生、独立董事林燕女士和保荐代表人徐荣健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完成向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8,685,0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101.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995.53万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3]第 15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3年5月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95.5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95.54万元;(2)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0,759.54万元(含置换1,395.54万元);(3)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759.54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6,000.00万元);(4)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235.99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净收入(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870.86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5,106.8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4年4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续签了上述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监管协议》的规定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130,759.54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6,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759.5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不适用。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指引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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