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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3版)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0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171.8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54.43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637.58 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3.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809.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48.14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4.06%,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529.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说明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研发。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仪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1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5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道荣先生、陈帮奎先生、范志实先生、张建新先生、屈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和韦巍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 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电子元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灯具、电线电缆、电缆附件、互感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电能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实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忠沛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制造(有效期及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服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浙江华仪低压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乐清市华仪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泽强 注册资本:2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五楼) 经营范围: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浙江华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字翻译;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 信阳市工区路135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浙江华仪矿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小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 所: 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 矿用开关及成套电器、移动式负荷控制中心的研发、制造、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2亿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 经营范围:对实业投资控股。(上诉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健 注册资本:3,883.70万元 住 所:浙江省天台山县赤城街道赤城大厦12F室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部分董事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银 注册资本:10,160万元 住 所:四川省广汉市三亚路三段1号 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电能质量产品,变压器,母线槽及电缆桥架的制造,生产与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部分董事曾任该公司董事、监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2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科技”)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仪”)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5,1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注册地址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法定代表人为屈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户外真空断路器、负荷开关、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科技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9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盐盘新区纬四路华仪集团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建新;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3、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3,2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4号1号楼213室;法定代表人:张建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销售。 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信阳华仪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工十四路22号;法定代表人:孙启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与调试;三箱类产品;五金电料及加工;电镀;静电喷塑;输配电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65,100万元,占2014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62%。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4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现金管理(票据池)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集合管理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商业票据或存放于合作银行,实现公司内票据信息的统一管理;或质押予合作银行,形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的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 二、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为五大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实施额度 本次拟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额度为:单项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四、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范围 仅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托管托收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业务,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票据池业务及担保事项的风险 票据池业务是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依据票据价值及质押率确定票据池质押额度,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额度与票据池保证金的总和,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1.68亿元 一、增资概述 为整合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提高公司风电业务的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打造为公司风电开发、风电场投资运营的统一平台。为此,公司拟向华时集团现金增资人民币1.68亿元。本次增资后,华时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13,2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本公司将持有华时集团56%股权,华仪风能持有华时集团44%股权。 本次增资前后,华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3,2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4号1号楼213室;法定代表人:张建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销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时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126.69万元,净资产13,001.80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1.98万元,实现净利润 565.11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整合公司的风电资源,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公司的风资源开发、风电场运营和维护、风电工程总承包的业务体系,有利于加快公司风电一体化的进程,有利于推动公司风电产业的升级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提升,增强公司在风电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促进风电产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目录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日 至2015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年3月30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张传晕、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 现场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一、说明会的主题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暨201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参与人员 1、公司人员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2、拟参加本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15年3月26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传晕 刘娟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公司综合楼证券及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577-62661122、0577-62237777(传真) 邮箱:hyzqb@heag.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6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18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15年2月24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3月6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监督了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全过程,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六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重大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有序开展。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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