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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4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传统产业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起重冶金电机、高压电机及矿产等产品的销售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订单减少,销售回笼困难,导致公司经济效益同比出现下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9,329.91万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减少6,208.12万元,同比下降7.26%;利润总额5,3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5.34万元,同比下降26.87%;净利润4,37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35.28万元,同比下降31.74%。

  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内部管理,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布局及发展速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并为2015年及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如下:

  1、电机产业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节能、高效、智能电机的发展速度,2014年,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梯扶梯电机、风力发电配套电机等产品的销售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电机的销售收入实现了811.74%的增长,向节能、高效电机产品转型成效明显。同时并购了上海交鸿,拓展机器人等自动化产业,加快了向智能电机转型的步伐。

  2、矿产业方面。采矿:何家坪矿区的道路建设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宜丰矿区征地、征林、修路等前期准备工作大部分已完成,2015年江特矿业力争实现超百万吨的矿产开采。选矿:泰昌矿业二期技改扩建已全部完成,2015年将实现满负荷生产,宜丰矿区“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正在紧张实施之中,矿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3、锂电新能源产业方面。宜春银锂锂云母制备碳酸锂生产稳定,产品销量良好,为了更好地实现规模化、低成本生产碳酸锂,目前正在结合设计院的工艺优化方案扩大产能,同时聘请设计院启动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年底完成。江特锂电正极材料受益于锂电产业的政策支持,销售较为稳定。电动车方面:公司收购宜春客车厂后,具备了客车制造资质,将在2015年实现新能源客车的生产和销售;低速电动车拟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产品品质,抢占中国低速电动车行业的制高点。

  二、未来发展展望:

  公司自首发上市以来,一直从事特种电机等研发、制造和销售,电机行业作为传统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明显,公司经济效益波动较大。近年来,公司抓住宜春锂电新能源发展契机,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禀赋,制定了“加快电机产品升级,做强做精电机产业,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的中长期战略。电机产业着力向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稀土永磁电机、伺服电机的方向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依托公司资源优势,已形成“锂矿开采及加工、锂云母综合利用、正极材料、新能源客车、低速电动车”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链,未来的重点是加快规模化发展速度。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电机产业是工业发展的基础产业,公司所处中小型电机行业,主营特种电机,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具有50多年的电机制造的技术和管理积淀,综合竞争力位于特种电机行业前列,其中起重冶金电机、风力配套电机、电梯扶梯电机的市场占有率位居细分行业首位。

  锂电新能源业务布局初步完成,业务进一步发展。公司矿产以锂瓷石矿为主,锂瓷石矿具有明显的综合利用价值优势,锂瓷石矿经过加工可提炼钽铌、锂、铷、铯、锂长石粉等产品,其中铷铯是世界稀缺的资源,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钽铌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锂长石粉是制造陶瓷、玻璃的重要材料,锂是发展锂电产业的重要基础材料。公司目前控制了5个采矿权、6个探矿权,矿权面积30多平方公里,占到了宜春境内已勘探锂矿面积的近三分之二;经过近3年多时间的努力,公司已完成了锂电产业的布局,形成了锂矿开采及加工、锂云母综合利用、正极材料、新能源客车、低速电动车的锂电新能源产业格局,竞争优势非常明显。

  (二)发展战略

  加快电机产品升级(加快发展智能电机),做强做精电机产业,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

  在电机产业方面,坚持“高技术含量、特殊专用”的电机产品发展方向,加快电机产业升级,向智能、节能电机领域不断拓展。大力推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公司在特种电机领域的竞争优势,使公司发展成为我国特种电机的主要生产基地,朝“国内一流品牌”的目标努力。

  在锂电新能源产业方面,公司依托宜春锂矿资源,加强锂电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了“矿产品采选、锂电材料(碳酸锂、正极材料)、电动汽车驱动总成、新能源客车、低速电动车”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加强矿产品开采,依托公司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矿产资源的勘探、开采、开发等;另一方面,大力向矿产资源的深加工方向发展,重点发展锂云母、铷铯、锂长石粉、碳酸锂、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等产品,并依托正极材料优势,发展电动车等终端消费产品,充分发挥锂瓷石矿资源综合利用优势,朝着打造“国内最大的优质玻璃陶瓷原料供应基地”、“中国最大的高品质低速电动车生产基地”、“全球最大的锂铷铯生产基地”而努力奋斗。

  (三)经营计划

  立足电机、锂电新能源两大产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等措施,力争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1.75亿元、净利润1.49亿元。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或超额完成还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变化、自身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 长期股权投资

  2.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本报告期通过投资合并子公司江西宜春客车厂有限公司、上海交鸿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军

  二0一五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3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董事金惟伟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章节。

  独立董事王芸、金惟伟、周福山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9,329.91万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减少6,208.12万元,同比下降7.26%;利润总额 5,3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5.34万元,同比下降26.87%;净利润4,37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35.28万元,同比下降31.74%。

  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2015年营业总收入11.75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48.12%;净利润1.49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2%。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1602号)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6,563,199.03元(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6,319.9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7,727,820.7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3,843,889.3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157,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31,579.08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如下:1、董事薪酬:朱军19.94万元,章建中8.58万元。 2、董事津贴:卢顺民1.8万元,彭敏峰1.2万元。3、独立董事津贴:王芸4.8万元,金惟伟4.8万元,周福山4.8万元。4、监事薪酬:张小英8.99万元,刘晓辉4.74万元,杨晶4.71万元。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朱军19.94 万元(不重复发放),罗清华14.78万元,周文来13.12万元,王新敏12.14万元,邹克琼12.17万元,吴冬英11.14万元,邹诚12.14万元,翟忠南8.51万元,杨金林8.04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朱军、卢顺民回避表决, 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预计2015年与关联方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0万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26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2015年3月8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9,329.91万元(合并数,下同),比上年同期减少6,208.12万元,同比下降7.26%;利润总额 5,3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55.34万元,同比下降26.87%;净利润4,376.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35.28万元,同比下降31.74%。

  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2015年营业总收入11.75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48.12%;净利润1.49亿元(合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2%。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1602号)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36,563,199.03元(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6,319.9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7,727,820.7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3,843,889.3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3,157,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231,579.08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写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详见2015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预计2015年与关联方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30万元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 2015-02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3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3月2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财务预算方案》

  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2015年3月31日开会前。

  4、登记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证券部。

  5、邮政编码:336000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6

  2、投票简称:江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江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5-3266280

  传  真:0795-3512331

  邮  编:336000

  联系人:翟忠南、王乐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未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由被委托人自行决定投票意向):

  ■

  (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向下打“√”进行表决,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盖章或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02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种类为购销货物业务,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全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在830万元以内。

  2015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军、卢顺民在表决时回避了表决,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

  ■

  2、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

  ■

  (三)2015年初至2015年3月8日,公司与关联方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32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集团”)成立于1995年4月22日,注册资本2,66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顺民,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为宜春市环城南路584号,主营业务为电气机械及器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自动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关系。

  截至2014年9月31日,江特集团的总资产为2,491,212,217.56元,净资产为1,998,767,001.22元,营业收入为629,744,634.16元,净利润为43,436,031.28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特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3.44%的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从该公司2014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及以往交易分析,该公司具备了履行该关联交易额度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发生关联交易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按照《关联交易审批表》进行审批。

  2、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司每一笔关联交易均由职能部门提出交易价格,公司审计部通过向市场询价后比价签字,并对职能部门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考核。

  3、经审计后的关联交易送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后,由职能部门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如公司向江特集团采购的货物为高压电机机壳、风罩等。由于上述单位生产场地均在当地,公司向其采购和委托加工,不仅便于及时联系、及时交货、及时服务,也有利于减少运输成本。公司向上述单位销售电机,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销售行为。

  2、公司与上述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以合同形式予以约定相关条款,将使关联交易的风险得到良好的控制,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金额与公司全年主营业务金额相比额度很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全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在830万元以内,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通过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2、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江特电机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江特电机2015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已经江特电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江特电机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日通过向5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97,276,26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28 元。截止2014年7月3日,江特电机募集资金999,999,993.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5,847,276.26元,募集资金净额974,152,717.66元。

  截止2014年7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49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9,082,396.1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4,098,346.3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4,984,049.7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5,070,321.53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62,907,998.81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55,070,321.53元差异金额为7,837,677.28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支付手续费4,823.78元;(2)账户利息收入1,896,108.40;(3)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5,946,078.76元;(4)少归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13.9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江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12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根据本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200829000102790)存入募集资金565,692,717.66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281110182600175431)存入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银锂)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宜春银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9604010018010038707)存入募集资金203,460,000.00元、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91905253110101)存入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两专户仅用于宜春银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10万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或宜春银锂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浙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支出清单。公司授权浙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847,276.26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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