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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5版)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35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置业”)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9,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7号《关于核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9,213,4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99.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55.2708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44.729051万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4】297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中的现金部分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入如下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2014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余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项目、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分别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2015年2月6日,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8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95140155000000709),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15年2月6日,公司对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2015年3月5日,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账号11014666817007)、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2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账号95140155000000709),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15年3月6日,公司对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本数),其中 1,500万元来自余政挂出(2010)128号地块项目募集资金专户,8,000万元来自余政挂出(2013)7号地块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分别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8,447,290.86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使用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5年3月9日,莱茵置业第七届董事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西南证券对本次莱茵置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或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2015年3月9日,莱茵置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公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莱茵置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莱茵置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4-036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41项具体准则中,原37号会计准则替换为2014年财政部新修订的37号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准则规定,本公司将原以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业务追溯调整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本次追溯调整前,公司将上述资产纳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核算,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该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按成本(原账面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仍为零元,本报告期公司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本报告期,公司由于收购洛克能源而新增与能源销售业务相关的天然气特种运输车辆,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因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故将原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的计提折旧年限由9年变更为9-10年,其中天然气特种运输车辆折旧计提年限为10年,其余运输设备折旧计提年限仍为9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调整公布的核算规则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5-037 关于召开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事项: 1、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1选举高继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2选举黄国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3选举陶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4选举高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5选举郦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1选举黄董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2选举朱仁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3选举徐林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选举丁士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2.2选举朱恩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11、12项议案,董事、监事选举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2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证券事务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 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3)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1.1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5; 议案11.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1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既可用所属类别的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票应分别投向所属类别的候选人。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 15:00至 2015 年4月8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后登陆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李钢孟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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