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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缺失 江泉实业重组失败病根早埋下 2015-03-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余胜良
证券时报记者 余胜良 去年9月推出重组草案后,江泉实业(600212)一直谋划置入唯美度。但风云突变,江泉实业今年2月3日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材料,昨日宣布重组失败并复牌,公司股价牢牢封死跌停板。 实际上,在江泉实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之前,重组失败的风险就已酝酿,但江泉实业却一直没有公之于众,唯美度股东约定的利润补偿协议设有前置条件,但投资者却未获风险提示,也没有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江泉实业董事会、财务顾问均应为此负责。 另外,江泉实业停牌前下跌7.62%,疑似信息泄露。昨日一字跌停,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风险提示缺失 去年9月12日江泉实业公布重组草案,唯美度100%股权拟作价16.02亿元置入江泉实业,江泉实业除对华宇铝电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作价6.73亿元拟置出。9.29亿元的差额由江泉实业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今年1月13日,江泉实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陈光、刘东辉、张峰、毛芳亮、上海新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汉易天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2015年至2017年重组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和预测净利润的差额予以补足。 该份补充协议引发股东较大争议。1月31日,江泉实业接到通知,重组方因部分股东对盈利补偿协议提出异议,要求暂时撤回申报材料。江泉实业认为此要求不妥当,无法满足其提出的要求,开始并未同意,并与其进行了连续沟通。话虽如此,不久后的2月2日,江泉实业董事会却通过了撤回申请材料的决议。 据江泉实业公告,公司2月15日收到了唯美度发来的书面终止函,公司感到无法理解,公司就相关条款与主要交易对方进行讨论,出现了较大分歧,期间公司继续与有关各方努力沟通,努力寻求重组事项出现转机。2月27日,公司鉴于重组方明确提出终止重组,无法取得共识,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沟通后,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实际上,早在江泉实业2月3日申请撤回重组材料前,导致重组失败的病根就已埋下。 据江泉实业3月5 日公告,此次重组能够在审计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有效期前,即2015年1月31日前获证监会审核通过,是上海新北和毛芳亮于2015年1月12日签署利润补充协议隐含的前置条件。这个协议签订时留给证监会的时间只有半个月。 而此次重组未能按照预计时间完成审核,是上海新北和毛芳亮对利润补充协议反悔,从而导致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但上述因素从未在重组相关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在公司申请停牌前未获得任何风险提示,如果投资者获得充分提示,就可以正确评估风险。 从方案和过程来看,财务顾问对重组相关事项考虑不周全,未能提醒上市公司对外揭示重组失败的风险。上市公司董事会对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未能审慎把关,也未能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出尔反尔 本已签订协议,上海新北和毛芳亮为何会在短时间内推翻协议并最终导致重组流产?这主要还是因部分股东认为其承担义务不对等。 唯美度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估值为16亿元,上海新北和毛芳亮取得唯美度的股权价格与此价格基本一致。因此在首次申报到证监会时,上海新北和毛芳亮未参与盈利预测补偿,同时其他PE机构也未参与盈利预测补偿。 但根据补充协议,股东都要承担盈利补偿义务。同时,上海新北和毛芳亮原来预计重组后取得江泉实业股权的锁定期为3年,由于重组时间延长,持有唯美度股权时间超过1年,重组后获得江泉实业股权的锁定期只有12个月,但根据补充协议,除实际控制人外其他股东需锁定12个月,但其只承担1年的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上海新北和毛芳亮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其承担全部补偿义务不合理。 因此,上海新北和毛芳亮推翻了协议。分析人士称,此举背后也许是对唯美度业绩不放心,如果业绩不能达标,就意味着上海新北和毛芳亮要付出与股权不对等补偿义务,而如果业绩不达标,也就很难支撑起股价,收益无法锁定。 上交所向江泉实业发了监管函,要求解释唯美度业绩是否出现变化,也要求提供是否可以追究导致重组失败者的责任。 江泉实业表示,与唯美度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由于此次重组标的资产2014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尚无法确认2014年度盈利预测是否完成,未发现导致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财务顾问齐鲁证券解释,《重组协议》生效的条件包括各方盖章、各方股东大会通过、证监会批准等,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尚未生效,《重组报告书》中未单独披露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 江泉实业公告,鉴于公司重组方对重组相关协议的签署缺乏谨慎的态度,致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受到重大影响,公司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但根据财务顾问的核查,将无法追究责任。 上海新北和毛芳亮前后不一,重组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的签署未考虑和约束违约责任。 财务顾问和上市公司在筹划重组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风险,设置违约条款,保护投资者利益,这样重组失败就可以追究各方责任并进行补偿,否则重组就没有约束力。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9月12 日,江泉实业公布重组预案并复牌后,股价从3.5元/股最高涨至11.88元/股,而1月30日停牌前跌幅为7.62%,成交量明显放大。 去年三季报有9个股东退出前十大流通股东,实现高位套现,这其中包括江泉实业的财务顾问齐鲁证券。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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