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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2版) 本次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召开,全体董事以一致赞成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最大限度地利用好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该制度已于2013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2013年1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公司已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年2014年3月27日—2015年3月26日。2014年度,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86,000万元;截至2014年末还有六笔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到期累计金额23,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09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嘉捷”)于2015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月6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4,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3,2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1,14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174,541.3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33,965,458.70元。上述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2年1月1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2)0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情况介绍 江南嘉捷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扩产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募投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解决了公司产能不足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立足长远,秉持最新的现代制造理念,以世界级制造企业为标杆,建设一个理念先进、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现代制造系统夯实了基础。扩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设施、生产基地、试验塔等,项目全部完成后,将成为公司新的办公、研发以及生产中心,在生产信息化、制造柔性化、办公人性化等方面真正实现从传统制造行业向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升级,从而达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扩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科技城,新建约1.94万㎡办公及科研场所,约2.61万㎡电梯生产基地,140米高6井道电梯试验塔,并购置相关办公、研发和生产设备。该项目于2009年启动前期建设,2011年末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不仅提高了公司电梯产品产能,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管理信息化、生产线自动化,实现了企业从传统制造工厂向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升级。 四、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5年2月28日,江南嘉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已全部完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项目节余的原因 1、在整个扩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严格采用招投标方式,较好控制了施工成本和设备采购成本,在不降低标准和质量的前提下节省了投资。 2、在已采购的设备实施过程中,利用设计创新和工艺改进,在节约了部分设备的投入的情况下仍然达到预定产能的效果。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扩产项目截至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括截至2015年2月28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534.55万元以及2015年2月28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司在扩产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325.88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534.55万元。鉴于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意“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截至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的节余资金(包括截至2015年2月28日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534.55万元以及2015年2月28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江南嘉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经核查后认为,江南嘉捷本次将“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时,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同意的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同意江南嘉捷将“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扩建厂房电梯生产项目”实施结项,符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2015-006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77号”文核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嘉捷”)于2012年1月6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1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4,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3,2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1,14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7,174,541.3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33,965,458.70元。上述事项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2年1月1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2)00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3,793.26万元(包含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2,314.86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跨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尽早实现经济效益,本公司在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8,747.79万元,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天衡专字(2012)00063号《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2年6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910万元投入电扶梯、停车设备的电子、电气控制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的建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7月11日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获得通过。 2014年,该项目投入金额6,981.5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2,819.17万元。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江南嘉捷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南嘉捷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华泰联合对江南嘉捷在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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