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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南方基金关于网上直销汇款交易

申购南方绝对收益基金费率为0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13日起,在电子直销平台对汇款交易申购南方绝对收益基金(代码000844)业务实行0费率的优惠(固定费率除外),具体方案如下:

一、汇款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自2015年3月13日起,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通过汇款支付申购南方绝对收益基金(代码000844),申购费率享受0折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银行帐号:4000020419200076106

二、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盛元红利股票
基金主代码202009
前端交易代码202009
后端交易代码202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3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2月2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49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33,012,292.0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13日
除息日2015年3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3月1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15年3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15年3月16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年3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查询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4)、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不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在2010年8月31日之后(含2010年8月31日),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3月12日之前(含2015年3月12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6)、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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