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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华意压缩 公告编号:2015-011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机构合并重组及业务承继公告 2015-03-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2年至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申银万国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且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至2014年12月31日届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申银万国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将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获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等机构。 日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已成立,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至此,原申银万国证券、宏源证券的相关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 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3月11日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继续担任保荐机构。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仍指派保荐代表人罗捷女士和缪晏女士,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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