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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按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有续展开。公司加快推进了广州“东山华庭”项目车位及顺德“绿景·誉晖花园”商铺的销售工作;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缩减各项成本费用。

  为实现公司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筹划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投资柬埔寨年产400万吨生物质能源原料木薯种植及加工产业化项目。因标的资产除交易对方以外的国有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致公司无法完成该次收购。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公告终止筹划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结转销售面积3729.70平方米(其中:金碧御水山庄870.44平方米;绿景·誉晖花园1930.18平方米;天誉江南花园416.84平方米;绿景东山华庭512.24平方米)。实现营业收入611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77%;实现营业利润409.10万元,比上年增长454.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28万元。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对2013年度应收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收益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2014年度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净收益不予确认。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以上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及会计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了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将本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 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并对其釆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同时,对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涉及有关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 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已修订相关会计政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1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一四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二○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二○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二○一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二○一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意在指定网站刊登报告全文,在指定报刊刊登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62,819.52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 -34,451,892.94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附件一)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附件二)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附件三)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附件四)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附件五)

  十五、关于制订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关于制订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制订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风险管理制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附件二: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附件三: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附件四: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附件五: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1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二O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二O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二O一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二O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62,819.52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 -34,451,892.94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二O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杏坛镇土地筹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约定分成投资收益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附件一)

  八、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

  (1)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2)2014年度,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没有报告期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4、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市价公平原则,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14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含差旅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201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5-01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杏坛镇土地筹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中约定分成投资收益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5年1月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瑞丰)收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土储中心)《关于<对账函>的复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贵公司与我方签定的《杏坛镇土地储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的约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中心应支付贵公司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10,636,545.21元。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根据双方已签订的《杏坛镇土地储备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第六条第1点的约定,该协议书第五条第2点的相关约定必须禁止执行。”

  为保证会计计量和报告的谨慎性,基于综合考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冲回2014年土储中心合作开发项目投资净收益及对2013年度应收土储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收益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421,850.31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项目、金额和影响数额,明细如下表:

  ■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43,166.95元,相应减少公司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3,043,166.95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13年度应收土储中心合作开发项目分成投资收益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496,195.07,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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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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