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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经营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面对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钢铁和铝冶炼行业持续不景气、新增项目减少、原有项目客户延期交货,部分子公司发生亏损等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发展、市场变化等情况,充分发挥现有优势,优化产品结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外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果断快速切入风电市场,深入拓展起重机维修改造业务,对内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强成本管理力度,深化客户服务范畴,以变革寻求新突破,以创新培育新优势,努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0,199.52万元,同比增长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8万元,同比下降50.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55万元,同比下降83.7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适时启动资产重组工作 报告期内,通过近二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购买华电电科院等3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华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株洲国投等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如果本次交易成功,将扩大公司规模,发挥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目前,该方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取得国资相关审批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及证监会核准。 (2)研发平台建设日渐完善 为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有效结合产学研用,公司与中南大学、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且正式挂牌首个院士工作站,为公司将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4年,公司顺利通过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完成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建申报和相关制度建设,并聘任了专家委员会专家;研发平台建设的逐步完善与横向技术合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司技术实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强大的助力。科技管理方面,公司完成12项科技计划与项目申报,其中有4项为省、市科技计划指导项目。全年共申报并受理专利5项,获得授权专利2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 (3)销售工作呈现新局面,新产品新市场取得突破 面对传统主营业务市场萎缩的局面,公司积极扩大新业务市场,在巩固现有市场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起重设备的个性化需求的分析,结合自身丰富的起重设备研发经验,专注细分领域,并取得有效进展,全年新增客户23个,全年订货量比去年基本持平。深入拓展起重机维修改造业务,并适时取得了桥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为公司由制造向制造加服务型企业转型提供基础。同时,整合资源成功开辟风电市场,实现风电塔筒、基础环的新业务,为巩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强力支撑。子公司优瑞科积极拓展有色装备市场,自主设计及合作开发的圆盘浇铸机、双板刷洗机、单板刷洗机、阴极洗涤及剥片机组、进口不锈钢阴极板、国产不锈钢阴极板、阳极整形机组等产品销售均取得重大突破,且从目前掌握的市场信息和投标情况来看,后市亦相当可观,为公司来年生产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4)创新内部管理机制,管理效益有所提升 预算管理基本可控。公司对预算管理体系进行了优化,制定发布了2014年度公司总体预算计划。通过采取月度通报预警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方式,预算管理工作的时效性、严肃性、可控性得到明显加强,公司成本费用指标基本处于计划控制范围之内。 内控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要求,全年对存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发布实施了《存货管理办法》、《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管理提升取得成效。自2013年四季度开始,公司广泛推行内部管理提升活动,将26项主要工作列入整体改进计划,要求各部门予以改进落实。在公司统一组织和持续督导下,各部门紧扣改进工作主题,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改进方案,落实改进举措,已有18项工作通过验收达标。 质量管理有所加强。全年完成单台产品质量策划168台,明确了检验项点、检验方法及关键质量控制点;开展了出厂产品问题逐项分析,典型问题专项改进,并严格制定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组织开展了质量月活动,从“分析、改进、提高”思路出发,提出20个改进项点,大部分通过验证基本有效。全年包装、发货、装配质量有所提高,错漏发货、售后问题有所减少。完成了三种产品的型式试验及制造许可评审、安装改造维修取证评审,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制造许可范围。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4年,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三大募投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评价验收工作,深入开展重要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专项整改,建立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和现场管理考核,确保年度责任工伤死亡、重伤事故和二级设备、环境污染、火灾事故以及职业卫生、食品安全事故为零。全年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以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固平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0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3月2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为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成固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镜先生、屈茂辉先生、刘凤委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分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0,200万元,同比增长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万元,同比下降50.39%。 2、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年度计划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3亿元,合并净利润3,24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和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会议分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和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同意公司2014年度薪酬考核的结果。 2、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薪酬考核的方案。 五、《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8万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008.30万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按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83万元,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1,66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82.94万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26.41万元,本年度末母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523,081,244.29元。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6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9,984万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264万股。 公司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和第十九条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条款内容,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事宜。 九、《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贺斌聪先生回避表决。 预计2015年度公司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一、《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不超过21,5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二、《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付款担保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付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株洲优瑞科有色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瑞科”)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恩菲”)总承包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于2015年2月14日签署的阳极整形机组、机器人剥片机组、残极洗涤机组、进口阴极板、国产阴极板等《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199万元,同意公司为优瑞科就合同预付款向中国恩菲提供不超过2,459.7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保函将于优瑞科收到第一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全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并开箱检验验收合格之日止。 十三、《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举陆大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陆大明先生简历如下: 陆大明,男,195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曾任邵阳第二纺织厂工人、调度员,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助工、工程师、副所长、所长,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于2014年5月退休。现兼任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六十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考试获得通过。 陆大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6号)的要求,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在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0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日以当面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3月11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其中监事廖梁进女士委托监事谭竹青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竹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与考核报告和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0.08万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2,008.30万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按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83万元,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1,66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82.94万元,本年度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926.41万元,本年度末母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523,081,244.29元。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6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9,984万股(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264万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合法性、公平性和市场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为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为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4年度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际”)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销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9,226.84万元。预计公司2015年度与中铝国际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二)预计2015年度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铝国际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名称:中铝国际 法定代表人:张程忠;注册资本:266,31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主营业务:国内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和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材料的销售;承包境外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等。 中铝国际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2,648,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1%;同时,公司董事贺斌聪先生担任中铝国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铝国际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为关联法人。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铝国际总资产为307.06亿元,净资产83.8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88.50亿元,净利润为2.72亿元。 2、关联人名称:中铝国际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工程) 法定代表人:王再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310室;主营业务:销售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中铝工程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铝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中铝工程总资产为171,490.00万元,净资产13,45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26,446.66万元,净利润为1,686.00万元。 3、关联人名称:湖南华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楚) 法定代表人:廖江南;注册资本:450万元;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2号;主营业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控制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施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湖南华楚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铝国际的全资孙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湖南华楚总资产为1,759.33万元,净资产816.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10.22万元,净利润为-119.60万元。 4、关联人名称: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铝镁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黄粮成;注册资本:61,620.75万元;住所:贵阳市金阳新区金朱路2号;主营业务:有色轻金属铝、镁、钛冶炼技术研究以及配套炭素、氟化盐工艺技术研究;非矿产工程规划、设计、咨询、监理、总承包业务等。 贵阳铝镁设计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铝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贵阳铝镁设计院总资产为166,154.71万元,净资产70,979.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5,957.71万元,净利润为-992.71万元。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中铝国际业务模式一般采用项目总承包的模式,项目的设备供应商由中铝国际和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中铝国际作为该公司的项目执行人,直接与中标方签署采购合同。公司如若中标,将与中铝国际签署相关合同,构成关联交易。销售结算模式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根据合同签署日期、交货期、生产进度、安装验收的情况确定履约保证金、预付款、进度款、交货款以及质保金的金额,并严格执行。 公司对相关配套件的采购内容及数量,由公司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向供应商直接采购,按照询价比价的结果签署采购订单,采购款项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公司接受劳务与其参照市场价格并进行协商的方式取得。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与中铝国际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分次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咨询合同》。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参照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议案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公司关联董事贺斌聪先生需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核查了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采用中标价格、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5号文件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45.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54.5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1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相关招股文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9,3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贷款,使用7,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228.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天桥配件增资5,8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060.17万元,自筹资金743.83万元,全部用于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的实施。 3、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201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 年7月11日,公司已将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201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907.58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和购买理财产品20,000万元均未到期),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800.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46.9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4,553.42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额度不超过21,5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该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保本型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保本型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 (3)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王璟、龚思琪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具体实施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尚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产品销售提供预付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付款担保的议案》。 2015年2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优瑞科有色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瑞科”)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恩菲”)总承包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签订了阳极整形机组、机器人剥片机组、残极洗涤机组、进口阴极板、国产阴极板《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8,19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中国恩菲将向优瑞科支付30%的预付款,同时还需公司提供相应金额(即2,459.70万元)的预付款保函。 鉴于上述业务需求,公司为优瑞科就合同预付款向中国恩菲提供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株洲优瑞科有色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8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新民路266号研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成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及零部件、专用设备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需专项审批的除外)、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的成套、设计和制造、自动化装备设计、成套、制作、永久不锈钢阴极的制造及维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需专项审批的除外)、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研发;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优瑞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3.6%的股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优瑞科经审计总资产2,273.95万元,总负债214.45万元,净资产2,059.49万元。2014年度,优瑞科实现营业收入136.63万元,利润总额-127.88元,净利润-86.6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瑞科就合同预付款向中国恩菲提供金额不超过2,459.7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于优瑞科收到第一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至全部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并开箱检验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付款保函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分别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优瑞科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国际一流有色装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铜(铅、锌)冶炼自动化设备和永久不锈钢阴极板等。公司此次为优瑞科提供预付款保函的目的在于保证优瑞科能够顺利履行与中国恩菲设备采购合同相关条款,保证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确保优瑞科的利益,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利益。优瑞科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在本次保证期限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发生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数额为2,459.7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8%;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本次发生的担保数额)为8,459.7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提供担保,银行实际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85%。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4: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15:00至2015年4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天桥起重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5年3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5、6、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5、12是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 2015年4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股票代码及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523;投票简称:“天桥投票”。 3、在投票当日,“天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时间: 2015年4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5年4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0731-22504022、22337798;传真:0731- 22337798 会议联系人:范洪泉、奉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作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成固平先生、总经理邓乐安先生、财务总监范文生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董事会秘书范洪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5-01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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