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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13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控股股东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司于2015 年1月23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方案论证和尽职调查等工作。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0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14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诉讼事项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3年12月10日又发布了《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17),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公司"或"该控股子公司" )于2013年12月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 )送达的(2013)民提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的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目前,该项诉讼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蜀都实业公司与成都讯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捷通讯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市中院")一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审理后裁定发回成都市中院重审、成都市中院重新审理和省高院二审等诉讼程序后,2012年12月18日,省高院作出了本次诉讼的终审判决。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下达后,讯捷通讯公司不服省高院的该终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13年5月31日,最高法院向蜀都实业公司邮寄送达了《应诉通知书》(2013)民提字第90号,通知蜀都实业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参加在该院第五法庭举行的开庭审理。 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2年12月22日、2013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9号,公告编号:临2013-06)。此外,该诉讼发生以来期间,公司还连续在定期报告中对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充分、详细的披露。 2013年6月21日,该控股子公司及代理律师均按照该应诉通知书要求,准时参加了最高法院对本次诉讼的开庭审理。2013年12月5日,蜀都实业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13)民提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对本次诉讼判决为: 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终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 ; 2、维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初字第936号《民事判决书》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初字第936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为: (一)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与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9月20日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成立并有效; (二)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3日作出的解除其与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2006年9月20日所签《购房协议书》的解除函无效; (三)在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向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完毕支付购房款义务后90日内,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将位于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北一楼及中庭2100平方米房屋过户给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因此所产生的税和费按相关规定由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和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承担; (四)驳回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二、案件执行结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了上述(一)、(二)、(三)、(四)、(五)项判决结果,履行了与成都迅捷通讯连锁有限公司2006年9月20日所签《购房协议书》所载条款,该诉讼案件至此完成,截止2015年3月10日房屋已完成了产权过户。 三、本次诉讼事项完成对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给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增加了1090.13万元净利润,给本公司2014年带来了555.96万元净利润。 特此公告。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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