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上午10:00在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5:00至2015年3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秦兆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5,655,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62.052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人,共计代表股份123,579,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61.026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80人,代表股份2,076,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2,500,000股的1.025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指派苗红伟、吴波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2015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25,650,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0股。其中,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7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2%;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8%;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苗红伟、吴波。 (三)结论意见: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广电运通,股票代码:002152)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该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的《2014年度业绩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报经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广东省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5-01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了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2月27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和2015年3月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积极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拟重大重组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3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5-1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4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产销量上升;同时,受报告期公司减持部分所持有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影响,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17%。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泽中先生、董事兼总裁幸建超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廖永忠先生签字并盖章的公司2014年度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