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出席会议董事12名,公司董事汪洪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拟收购的包钢集团相关资产中,尾矿资源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为进一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三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补偿协议进行了修订。 现为更加充分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亦满足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公司拟对补偿协议进行再次修订。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周秉利、李春龙、王胜平、赵殿清、潘瑛、刘志宏回避了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3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与山东省国资委的沟通和反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2月28日披露了上述事项。随后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公司于近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公司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 2015-09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4-1-02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分别于2014年7月3日、2014年12月13日、2015年1月13日、2015年2月13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0)、《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65)、《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股东深圳国能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来函,截止2015年3月11日收市,深圳国能商贸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A股)6,1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014%。本次减持后,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11,63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1.93%。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深圳国能商贸公司关于减持“深南电A”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