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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管理层围绕董事会制定的2014年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强化运营过程管理,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面对经济增长放缓、行业竞争激烈的复杂经营环境,公司充分发挥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2014年公司全年实现总营业收入62,217.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7%;实现营业利润6,676.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68%;实现净利润6,29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38.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 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上楠 2015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18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程上楠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宇先生、王肖健先生、郭磊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2015年3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以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171,217.02元,较上年同期580,556,133.38元,增长7.17%;实现利润总额73,358,770.54元,比上年同期62,524,219.17元,增长17.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81,704.88元,较上年同期53,388,802.40元,增长17.97%。 根据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4年提高10%~30%。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盈利状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为回报股东,使股东能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提出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56,900,386.97元。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净利润的10%(即5,690,038.70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032,917.56元,减去2013年度分配股利13,279,000元,2014年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964,265.83元。 公司拟以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5,9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7,885,9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分红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是合理的,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第80条和第7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订。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开展科研项目计划的议案》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1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以电话、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本公司5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爱辉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财务决算以及2015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下,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2,171,217.02元,较上年同期580,556,133.38元,增长7.17%;实现利润总额73,358,770.54元,比上年同期62,524,219.17元,增长17.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81,704.88元,较上年同期53,388,802.40元,增长17.97%。 根据公司2015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预计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较2014年提高10%~30%,净利润较2014年提高10%~30%。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5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份总数185,9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85,90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2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2点;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会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以及201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修改<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 上述1~6、8、9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7项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8;投票简称:光洋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光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为: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见下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此次股东大会有9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此次股东大会的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68861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回执 截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三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单位(个人)持有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2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4 年陆续对原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部分修订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会计准则和一项补充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统称“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2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程上楠先生、总经理吴朝阳先生、财务总监程上柏先生、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庆刚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沈霞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15)025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2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2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196,368.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资报告。光洋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285.30万元(包含未扣除之发行费用1,202.90万元)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按项目计划投入,实际使用为18,214.31万元。其中:汽车精密轴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9,162.31万元、置换前期投入8,237.25万元;技术中心建设项目814.75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3,000万元做了3个月的定期存单。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8.59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92.68万元(其中: 6.00万元系尚未划付的发行费用)。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该部分保本理财产品将于2015年3月15日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上述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本次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三)投资期限 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本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 本决议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 本决议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我们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齐鲁证券认为: 1、光洋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光洋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齐鲁证券同意光洋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常州光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常州光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常州光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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