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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6号”文核准,恒立油缸首次公开发行1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2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250.5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3,249.49万元,其中募投资金102,479.61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30,769.8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1]45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临时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专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投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0万只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项目”、“年产5万只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项目”以及“液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超募资金主要用于“高精密液压铸件项目”、“12万只挖掘机油缸技改项目”、“液压泵阀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除液压泵阀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前期规划投入液压泵阀项目的募集资金(包含从“12万只挖掘机油缸技改项目”及“高精密液压铸件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的部分)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含利息)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中详细披露。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专户开立、注销情况如下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ST天威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18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保变电气;股票代码:60055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2014年主要的利润来源是公司毛利率同比上升12.23%;同时,转让子公司股权本期确认投资收益9,004.66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69.07万元。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天威"变更为"保变电气";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50";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18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4年3月12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1-00107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1,470.0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504.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0.78万元。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于2015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除,经过排查,公司2014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201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3月16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17日停牌1天,3月18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69.07万元。虽然公司2014年度实现盈利,但仍然存在盈利能力不强、资产负债率偏高等风险因素。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ST天威 公告编号:临2015-036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2015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15年3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7日停牌1天,将于2015年3月18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天威"变更为"保变电气",股票代码"600550"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5-019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2015年3月04日至3月12日,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择机出售持有的部分金融资产,分别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光大银行(证券代码:601818)4,000,000股股票和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169)1,742,000股股票;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海南橡胶(证券代码:601118)1,741,054股股票。公司出售上述金融资产获得投资收益约500万元(已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并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部出清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未持有任何交易性金融资产。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5-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退休并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苗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苗春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以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李苗春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苗春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苗春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监事。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苗春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的通知,恒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80万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3月16日,恒邦集团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5,520万股的3.25%)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16日,质押期限91天。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恒邦集团行使。 截至目前,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6,160万股共质押了16,160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50%。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51000878),公司再次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度,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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