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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5-00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份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黄印电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0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黄印电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黄印电先生的通知:黄印电先生于2014年3月14日将其持有本公司405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股权质押公告已于2014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黄印电先生已于2015年3月12日将上述股票解除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印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8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本次质押解除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9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5-01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2000585,发证时间:2014年10月14日,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是公司自上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13年底届满后重新通过认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4年至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日起停牌,并分别于3月3日、3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及《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2),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该事项仍在论证和商讨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7日(星期二)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后将尽快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商谈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目前,相关各方仍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鉴于该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0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银国际和国泰君安联合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保荐期限于2014年12月31日已届满,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中银国际和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股优先股股票,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和公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并指派保荐代表人叶建中、丁勇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由于公司保荐机构变更,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公司拟于近期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5年1-2月份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463.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其中新签海外合同额为人民币47.06亿元。 2月份,本公司新签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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