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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1版)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14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1%,总资产的18.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9月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6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苯甲醛、特戊酰氯、氯代特戊酰氯、氯代环己烷、盐酸、苯甲酸、氯甲苯、氯化铵、二氯环己烷生产及上述自产产品的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需按环保审批意见执行);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天时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8673%。7、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工业大学持股比例为24.9873%,沈旭持股比

例为10.5091%,张锦山持股比例为10.4727%,陈伟持股比例为1.6182%,张益持股比例为0.2727%,朱新华持股比例为0.2727%。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225,524,497.00元,负债总额164,663,476.82元,净资产60,861,020.18元,资产负债率为73.01%;2014年度,天时化工营业收入203,750,294.03元,利润总额3,597,341.43元,净利润3,425,892.39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5年2月28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232,442,386.47元,负债总额 164,246,116.85元,净资产68,196,269.62元,资产负债率为70.66%;2015年1-2月,天时化工营业收入34,314,157.37元,利润总额8,756,093.37元,净利润7,335,249.44元(未经审计)。

(二)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6年8月

2、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洋口化工聚集区

3、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560.2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无水氟化氢、HFC-32、HFC-125。一般经营项目:硬脂酸、硬脂酸盐(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硬脂酸铝、硬脂酸镁、复合稳定剂)、甘油生产、销售;工业用动植物油脂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与公司关系:公司于2013年1月收购永富化工100%股权,并完成相应的

工商变更登记,永富化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永富化工资产总额24,209,189.93元,负债总额 22,111,928.20元,净资产2,097,261.73元,资产负债率为91.34%;2014年度,永富化工营业收入13,759.96元,利润总额-2,993,537.13元,净利润-2,993,537.13元(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5年2月28日,永富化工资产总额24,153,279.10元,负债总额 22,227,500.00元,净资产1,925,779.10元,资产负债率为92.03%;2015年1-2月,永富化工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71,482.63元,净利润-171,482.63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不超过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在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担保范围为授信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认为,天时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天时化工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天时化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未按持股比例对天时化工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永富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永富化工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9%,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中有5,5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中有2,0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中有1,5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为延续以前年度的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9,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7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本次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向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

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1年11月28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1年12月20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2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2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2月8日。

2012年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九九JLC1,期权代码:037578。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4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66万份,预留34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91名,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55元。

2012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谌志鹏离职及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形,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期权总数由400万份调整为39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6万份调整为363.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91人调整为90人,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5元调整为13.50元。

201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王晓军、樊桂华已离职,分别取消二人已获授的股票期权5万份、1.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357万份)的20%计71.4万份由公司注销;由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已超过规定的授予期限,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77.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90人调整为88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85.6万份,预留的34万份股票期权将不再确定并授予激励对象。

2013年6月1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已获授期权以及已辞职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0.4万份,剩余数量为285.6万份。

2013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对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由285.6万份调整为42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0元调整为8.97元。

201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的30%共计160.65万份由公司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267.75万份。2014年5月14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60.65万份,剩余数量为267.75万份。

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97元调整为8.95元。

二、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以2010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以201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若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公司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实际完成 情况为:2014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26,992.98元,比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270,381.64元减少42.65%,未达到增长率高于100%的考核指标;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60,273,647.92元,比2010年营业收入914,182,784.28元增长15.98%,未达到增长率高于55%的考核指标。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期权总量的50%计267.75万份由公司注销,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期权将予以全部注销,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实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

三、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施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在会计上,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企业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作出会计处理如下:1、冲回2012年度已确认的第三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137.4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2、冲回2013年度已确认的第三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164.93万元,计入当期损益;3、冲回2014年度已确认的第三个行权期股权支付费用82.4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4、不再继续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支付费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会计处理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之会计处理意见的说明》(上会师报字[2015]第0478号)。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冲回相应期权费用,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应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267.75万份,由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剩余期权将予以全部注销。

五、监事会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之会计处理意见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15年4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七《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3-9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4月10日,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九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九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11九九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00元
议案一《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元
议案二《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议案三《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00元
议案四《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元
议案五《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元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元
议案七《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7.00元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00元
议案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2)邮编:226407

(3)联系人:陈兵、葛家汀

(4)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5)邮箱:jshtchb@163.com、jjjkjgjt@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建军先生、独立董事黄新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徐锋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兵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9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并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3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3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5年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3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在截至目前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交易各方会同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方案论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专项核查等各项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多次沟通和商谈,目前与此次重组相关的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正在有序准备,此次重组的各项工作仍在顺利推进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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