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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8版) 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出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0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凌娅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采用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公司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2014年,关联方(郭茂、陈雪)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为公司提供资产担保基础上的增信担保,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再升科技2014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4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36,569,954.5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0,976,169.57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2,097,616.9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891,930.36元,减去2013年度利润分配5,100,000.00元,本次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70,482.97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以下分配预案:以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13,600,000.00元,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送5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6,070,482.9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47,600,000.00元,剩余 5,895,143.94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同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1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单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概述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其中,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汉正原”),实施地点由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7号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地为达州市宣汉县普光工业园区)。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具体原因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再升科技战略定位为:以发展现有主营业务以及“新型高效空气滤料扩建项目”、“洁净与环保技术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宣汉正原战略定位为:公司原材料生产以及就近实施“年产5000吨高效节能真空绝热板芯材产业化项目”。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之间专业分工、降低成本、整合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 (二)变更的影响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将由公司、宣汉正原、保荐机构、银行共同订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该项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三)风险提示 上述对该项目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本项目所面临的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风险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针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风险提示如下: 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项目建设、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争取尽早完成与该项目相关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同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同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同时,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地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产业一体化的战略规划,降低成本、整合资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 3、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4、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项目投入、经济效益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再升科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方案无异议。 (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1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召集,董事会秘书已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采用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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