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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29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公司于 2015 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2),定于 201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3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锋实业”,截止目前持有公司12.60%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通知》,提请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公司与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公司与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公司与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公司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 《公司与其他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签署<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之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签署<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与宣瑞国与Ascendent Rail-tech (Cayman) Limited与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1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等事项的议案》 14.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签署<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与Tong Dai Group Limited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9.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0. 《关于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21.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2 月26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及2015年3月14日刊登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鸿锋实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0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如下:
四、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5-030)。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30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开平市长沙港口路10号19幢公司大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做出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人)提议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2015年3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开平市长沙港口路10号19幢公司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与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上述第8、9、10、11、12、13、14、15、16、17、18、21、22、29项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2月16日、3月10日、3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2015年3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保荐机构指定的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15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人:关卓文、周旭明 (六)联系电话:0750-2276949 联系传真:0750-22769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7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 件 地 址 : xuningyan@p5w.net 。 网 络 投 票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5:00至2014年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卓文、周旭明 联系电话:0750-2276949 传真:0750-2276959 联系地址:广东开平市三埠区长沙港口路10号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93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5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 ,证券账号: 。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现委托(姓名)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14年年度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5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祁锦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祁锦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以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祁锦雄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祁锦雄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补选监事、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对祁锦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春晖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评估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补充 1、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乌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上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事后审核发现的问题,在“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第一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中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为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延续性,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以及尊重江逢坤先生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作出承诺:1、在作为春晖股份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所持春晖股份股票所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且不向春晖股份提名、推荐任何董事人选;2、在作为春晖股份股东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将所持春晖股份股票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宣瑞国及其关联方;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届时若违反上述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普通合伙人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孟亮及张奕已联合作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孟亮及张奕认可并尊重鸿众投资作为春晖股份控股股东,以及自然人江逢坤先生的春晖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江逢坤先生在春晖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孟亮及张奕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春晖股份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对春晖股份的控制地位,不与春晖股份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春晖股份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春晖股份股票表决权。 2、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事后审核发现的问题,在“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第一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中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为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延续性,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以及尊重江逢坤先生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泰通投资认可并尊重鸿众投资作为春晖股份控股股东以及自然人江逢坤先生的春晖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江逢坤先生在春晖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泰通投资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春晖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对春晖股份的控制地位,不与春晖股份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春晖股份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春晖股份股份表决权。 同时,泰通投资的普通合伙人黄志勇已作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黄志勇认可并尊重鸿众投资作为春晖股份控股股东以及自然人江逢坤先生的春晖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江逢坤先生在春晖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黄志勇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春晖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对春晖股份的控制地位,不与春晖股份其他任何股东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春晖股份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春晖股份股份表决权。 上述更正后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补充刊登《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Limited 100%股权项目评估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14日披露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Limited 10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遗漏了刊登相关评估报告的说明,详细内容请参阅2015年3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Tong Dai Control(Hong Kong)Limited 100%股权项目评估说明》。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了以上错误,董事会特此更正并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致歉。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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