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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05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的通知,并获悉以下事项: 银亿控股于2014年10月16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3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26.78%)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用于为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96,000,000股股份的质押期限为12个月、134,000,000股股份的质押期限为6个月。(相关公告编号为:2014-065) 2015年3月12日,银亿控股将上述质押期限为6个月的134,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15.60%)提前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该部分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银亿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768,024,11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9.41%;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79,493,8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5.82%。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83 股票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04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五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5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5]12号),核准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三家C型证券营业部,广东省广州市设立一家C型证券营业部,湖南省益阳市设立一家C型证券营业部,上述营业部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除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之外)、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15-006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4日,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4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5-1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尽快确定本事项。公司对股票持续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04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就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意见,公司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方式将征集意见表(附后)和证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反馈至公司证券部。 本次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意见的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5日17:00结束。持股证明开具日的有效期间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5日。 邮箱:yhzjb@email.ynyh.com ;yhzjh@email.ynyh.com 传真: 0871-63126346 0871-6310633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50200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集意见表
说明: 1、请股东完整填写表中个人信息; 2、请在对应的利润分配方式前打“√”,并填写金额或股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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