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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石英晶体产品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在日元持续贬值,电子行业整体发展平缓的环境下,市场需求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跌,给电子元器件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在蓝宝石市场不断向好的形势下,公司通过前期的投入和建设,形成了长晶、掏棒、切、磨、抛、图形化衬底完整的LED上游产业链,不断完善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快速响应市场变化需求,LED蓝宝石系列产品市场得到快速提升。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为了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应对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细化经营目标,强化精细管理,确保各项经营业务有序开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0,94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5%,实现利润总额-15,834.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5.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78.62%。由于LED蓝宝石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报告期内仍处于在建在投之中,产品成本较高,资金成本负担较重,影响公司业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的政府补助重分类至递延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2月16日,东晶光电与自然人徐良、刘忠尧共同出资设立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新材料”),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东晶光电以机器设备作价4,200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70%,徐良、刘忠尧以货币资金、专有技术共计1,800万元出资,持股比例共计30%,故自2014年12月16日起将东晶新材料纳入合并范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晶新材料已完成工商登记,相关机器设备、专有技术尚未完成权属变更,出资货币尚未到位,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李庆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3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庆跃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吴雄伟先生、周亚力先生、徐杰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同时2014年度亏损较大,导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2015年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金华市工业园区27号路以南19号路以西、金华市秋滨街道花溪路218号等(土地、房产、设备、信用)对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抵押(信用)担保。包括母公司为自己、及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具体借款和抵押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年 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15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定于2015年4月8日上午9:30,在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金华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6、 审议《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见公司2015年3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99;

  2、投票简称:东晶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晶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 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吴宗泽、黄文玥

  3、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4、联系传真:0579-89186677

  5、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321017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回执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

  (三)《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

  (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反对□、弃权□

  (五)《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反对□、弃权□

  (六)《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

  (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十二)《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回执

  回 执

  截止2015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由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同时2014年度亏损较大,导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

  1、《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状况。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3月1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2015年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金华市工业园区27号路以南19号路以西、金华市秋滨街道花溪路218号等(土地、房产、设备、信用)对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抵押(信用)担保。包括母公司为自己、及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具体借款和抵押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4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着眼于公司长远 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 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能够 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385号文核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全部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54,05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9.70元,扣除发行费用7,500,000.00元后,于2014年8月1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92,499,999.7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150,943.3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1,349,056.31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1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289,142,470.03元,已于2012年全部使用完毕。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公司负责募集资金项目的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编制计划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中国银行金华分行专户于2014年12月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五、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6日批准报出。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次募资资金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的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0.84万元,该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中产生的银行利息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差额。

  注2: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了公司的负债率,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将于 2015年 3月31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庆跃先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宗泽先生、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保荐代表人龚俊杰、财务总监楼金萍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黄文玥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2014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37号等八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大,具体说明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的情况,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将“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500万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核算。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不存在下列所述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2)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发现依据准则要求相关被投资单位不存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本公司辞退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辞退福利及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合并范围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发现依据准则要求不存在合营企业重分类为共同经营的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五)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在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的政府补助1,878.52万元重分类至“递延收益”项目核算。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影响比例超过50%,不会对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不会对2014年度内的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前三季度以及2014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3月18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吴宗泽、黄文玥 电话:0579-89186668,传真:0579-89186677。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李庆跃先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宗泽先生、财务总监楼金萍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来访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3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东晶光电”)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公告》。

  黄山东晶光电是公司实施LED项目的生产基地,由于其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资金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满足黄山东晶光电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拟为黄山东晶光电追加信用担保5,000万元,累计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5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4、注册资本:10,600万元

  5、主营业务:蓝宝石单晶体、晶片、外延片、LED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6、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5,870.49万元,负债总额26,645.48万元,净资产9,225.01万元,净利润-1,214.0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黄山东晶光电为全资子公司,为了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意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此次为其提供信用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项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黄山东晶光电追加信用担保5,000万元,累计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东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为了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此次为其追加信用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项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7.58%,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351.0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10%,其中公司为金轮机电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451.05万元,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7.58%,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351.0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10%,其中公司为金轮机电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451.05万元,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雄伟、徐杰震、周亚力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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