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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签订资产处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2014年12月24日,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纸业")与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的513.33亩工业用地,永州市财政局对拟收回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预期增值及相关费用审定为38,710.60万元,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按人民币38,710.60万元对收回湘江纸业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补偿。详见2014年12月26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处置资产的公告》。 按照合同约定,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期补偿款人民币5,000.00万元,余款在上述地块由甲方依法公开出让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付清"。湘江纸业于2014年12月28日向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呈报了《关于请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款项支付补充协议的报告》,请求明确土地的补偿余款支付时间。经协商及经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湘江纸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合同款项支付补充协议》,公司日前收到了该协议。协议对收回上述土地补偿余款支付事宜进行了补充约定如下: "1、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湘江纸业支付第二期收回土地补偿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 2、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上述土地依法公开出让,在该地块出让后20个工作日内,即: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余款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政策拨付。"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5-011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201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的通知,产业集团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总股本1.93%,交易价格为46.34元。 本次减持前,产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6,771,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本次减持后,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1,771,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减持所涉及后续事项 产业集团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一贯支持新南洋的发展,本次减持系出于自身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减持所得资金也将主要用于支持新南洋未来的发展。产业集团承诺,未来6个月内无进一步减持新南洋股份的计划。 产业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17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东方网力(300367)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长盈精密(300115)自2015年3月1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东方网力(300367)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东方网力(300367)自2015年3月1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95号文核准批复,并报浙江证监局备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办理肖风先生任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我司对高玮女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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