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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3月1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海伦钢琴”(股票代码300329)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3月1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海伦钢琴”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 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3月18日,鹏华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传媒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传媒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传媒A 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传媒A 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传媒份额,传媒A 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 二、本基金之传媒B 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传媒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传媒份额,传媒B 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传媒B 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传媒B 份额和鹏华传媒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传媒B 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将比折算前约1.5倍的杠杆水平有所提高。 三、传媒A 份额、传媒B 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传媒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传媒A份额与传媒B 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传媒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3月18日,本基金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5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3月19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3月19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鹏华地产”,基金代码:160628)、鹏华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基金代码150192)、鹏华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基金代码15019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地产A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即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地产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 2)鹏华地产B份额 ①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相等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地产B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 3)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地产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场外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鹏华地产份额,场内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地产份额。 鹏华地产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地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A份额与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3月19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3月20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3月2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将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3月23日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3月20日的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3月23日当日鹏华地产A份额和鹏华地产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将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鹏华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地产份额,因此原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地产份额为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地产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鹏华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地产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地产A、鹏华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地产份额分拆为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鹏华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地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鹏华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7、鹏华地产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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