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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5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2月17日披露了《中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2月17日披露了《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24日起继续停牌,由于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时间正处于西方圣诞节及中国传统节日春节假日期间,同时由于核心条款的沟通存在英汉互译等客观原因,双方对部分核心条款仍在进行反复连续磋商,因此,本公司暂不能形成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至2015年3月24日,本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将满三个月,本公司拟继续停牌推进重组。公司定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本公司针对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并购顾问。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为提高会议效率,敬请有意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15 年3月19日17:30前通过后附的联系电话或传真及邮箱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曹燕伟 2、电话:0714--6350569 3、传真:0714--6353158 4、邮箱:cyw7681@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中茵皇冠假日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建荣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陈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及在任其他高管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自查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巍、陈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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