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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8版) 同意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08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6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 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投入资金46,127.88万元,未能按原定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投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市场、经济环境、经营环境的预判,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本次对广州丽盈技改项目、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通产丽星技改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进展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61,278,775.90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5,590,200.00元;于2013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5,688,575.90元,其中48,000,000.00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发生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15,905,374.40元,手续费支出18,197.7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4,871,148.75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市场、经济环境、经营环境的预判,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本次对广州丽盈技改项目、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通产丽星技改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具体如下: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影响 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经济复苏缓慢,增速分化加剧。这种大时代背景与中国阶段性因素的叠加决定了中国经济进入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新常态”时期,预计2015年中国经济仍将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复苏道路依然曲折,大幅回暖的概率较小。 2014年公司主要客户受经济环境、消费模式以及下游市场格局分化等因素影响,在中国市场表现偏弱,出现业绩下滑现象,而国内民族品牌客户迅速崛起,抢占市场,为此公司积极调整市场拓展战略,加大开拓国内优秀名族品牌业务的力度,但民族品牌客户订单业务量总体上占公司业务总量比重还很低,仍需继续努力提升。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部分基本已完成,尚未实施投资的主要是机器设备,由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现状与当初预期不尽相符,为避免过快购置设备造成产能闲置、折旧增加,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放缓募集资金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投资,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力争早日实现项目最大效益。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仅是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对市场、经济环境、经营环境的预判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及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二)监事会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市场、经济环境、经营环境的预判,基于谨慎原则,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广州丽盈技改项目、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通产丽星技改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 (三)保荐机构就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通产丽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通产丽星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通产丽星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10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4月10日(周五)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2时,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会议第8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4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③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或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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