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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8版)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 4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5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保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为期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此项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港务物流保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五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碧水 注册资本:叁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1.经营国际集装箱中转、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装拆箱、拼箱、物流及配送服务(不含运输);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5年8月19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物流保税公司为受本公司绝对控制的企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因本公司持有物流公司97%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持有物流公司3%股权,按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实际持有物流保税公司99.73%的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896.84万元、负债总额2682.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50.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0万元、净资产5213.99万元、营业收入6114.28万元、利润总额300.79万元、净利润218.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物流保税公司负责本公司投资的厦门保税物流园区项目的具体经营与管理。物流保税公司以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综合物流服务为平台,通过开展物流供应链业务,进一步巩固公司客户和市场占有率。本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4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在保税物流园区内开展如保税展示、跨境电商的国际采购及分拨等新型业务形态。 2、董事会认为,物流保税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因开展新型业务形态所产生的资金需求,从而为客商提供更加全面的物流链整体服务,有利于该公司扩大并加强港口物流的市场份额,符合公司物流业务整体发展战略。在担保风险方面,物流保税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信情况良好。本公司为物流保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承担的风险很小;从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物流保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物流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按投资比例折算,本公司实际持有港务保税公司99.73%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本项担保公平、对等。 4、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物流保税公司以经过审计的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及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标的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10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 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5年3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外代”)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5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柯东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外代的资产总额为90163.41万元、负债总额63768.8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1407.1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3768.85万元、净资产26394.68万元、营业收入266480.36万元、利润总额 8289.73万元、净利润6274.26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AA。 三、 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担保人名称: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吴岩松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www.xiamencredit.gov.cn)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外代国运的资产总额为12374.64万元、负债总额9703.4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703.41万元、净资产2617.21万元、营业收入40273.04万元、利润总额 1062.39万元、净利润790.34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外代国运作为厦门外代的保证人,就厦门外代向农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1年期的授信期间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并履行保证,保证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3亿元。该银行综合授信的具体起始日期、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厦门外代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在农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厦门外代在境外融资需求。 2、董事会认为,外代国运为其母公司厦门外代向农行申请人民币1.3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厦门外代获得境外低利率的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本公司作为厦门外代的控股股东,能够分享厦门外代业绩增长的成果,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在担保风险方面,厦门外代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厦门外代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本公司持有被担保人厦门外代60%的股权,其余40%股权为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而担保人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外代国运为其母公司厦门外代提供担保,本公司和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外代的直接股东以及外代国运的间接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担了相应的连带责任,本项担保公平、对等。 4、作为本次担保的反担保,厦门外代公司以经过审计的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及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标的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1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10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贸易公司201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1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卷板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白糖等。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限于钢材、白糖、塑料米等产品范围内。 3、拟投入资金 2015年度内,贸易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内的(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超过1000万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5年3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贸易公司2015年度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只从事钢材、白糖、塑料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总成交金额不超过3亿元。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贸易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白糖、化工原料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贸易公司拟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控制措施:在制定交易方案时做好资金测算,做好实时监控。 2、信用风险:公司根据制度选择经纪公司,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控制措施:公司选用合适人员从事期货业务操作,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规定该业务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期货运作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了董事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合规检查员、风险控制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交易员、档案管理员、业务经理等多层次授权、制约和控制的业务流程,便于期货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董事会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公司根据制订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建立了严格的风险分级报告制度和止损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科学合理,职权分工明确,套期保值计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拟定套期保值计划和套期保值可行性,报告初步方案;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本着稳健经营、谨慎运作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资金状况、风险是否可控后,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套期保值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修订完善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备案。因此,公司能够将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能够有效规避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 八、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5-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 2015年4月7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11、审议《关于外代国运为厦门外代申请1.3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听取《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5。 2、投票简称:“港务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港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每一预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③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联系人:朱玲玲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61013 六、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附件一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股东姓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股东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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