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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坚定执行年初制定的经营发展计划,一方面继续挖掘、整合公司现有的业务、技术和市场资源,积极拓展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智能标签产品、金融IC卡、彩票无纸化代购业务及彩种研发等新兴业务的发展力度。报告期内,以彩票无纸化代购业务、智能标签业务为代表的新兴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为公司从传统彩票印刷向彩票运营和服务商转型以及从单一印制企业向综合型企业集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51.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67.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3%。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2014 年公司加大对无纸化彩票代购业务、 智能 IC 卡/标签项目的研发投入以及加大市场推广投入和全国渠道布点建设投入,导致相关费用增加。2、由于期刊杂志印刷需求有所下降,市场竞争加剧,以及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新开拓市场尚未凸显,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收入及净利润有所下降。3、由于高档酒类市场仍处于调整期,致使全资孙公司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的收入及净利润有所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拟调整部分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影响 2014 年度净利润580.98万元,不会导致公司 2014 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2.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对公司2014年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没有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丽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李云强先生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真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基本得到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设计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673,025.4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94,426.87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计算),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24,178,598.53 元,加上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80,063,672.11元,扣除在2014年已分配的2013年度利润10,436,510.00 元后,201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3,805,760.64 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3.5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此次授权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所为本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刊登在2015年3月2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一:章程修正案 ■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瑞汉先生召集并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 2014年1-6月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月25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2010年2月1日,公司与无锡市正栋纸品厂(以下简称“正栋厂”)及邓正栋先生就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龙“)60%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0年2月22日,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随后公司以募投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支付无锡双龙60%的股权收购款,成为无锡双龙控股股东。2010年4月2日,无锡双龙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3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正栋厂及邓正栋先生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现将该股权收购及后续签订《补充协议》时无锡双龙股东正栋厂及邓正栋先生所作2014年1-6月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200400000524 公司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马圩五号桥碧波支路3号 法定代表人:尤友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以及纸制品的制造等。 二、 控股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补充协议》中,正栋厂承诺2013年度无锡双龙经审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800万元,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无锡双龙经审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得低于500万元。经审计的前述财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能达到约定金额的,约定金额与实际实现金额的差额由正栋厂全额补偿给无锡双龙,并提供正栋厂持有之无锡双龙40%股权作为履行前述承诺之担保。 三、控股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无锡双龙公司2014年1-6月的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5)第351FC0114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无锡双龙公司2014年1-6月实现税后净利润836.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4.87万元。上述业绩指标均符合《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014年1-6月无锡双龙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四、公司相关说明情况 公司认为,无锡双龙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2014年度能够按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考核指标积极拓展业务并实现了较好的经营成果。《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014年1-6月无锡双龙公司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均已实现,公司对此无异议。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03月18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04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4月16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04月15日-2015年04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15日15:00 至2015年0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04月13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 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9.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以上议案中除议案4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外,其他议案均需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03月20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5年04月0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04月15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04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29;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 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鸿博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04月15日15:00 至2015年04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3840666 4、邮政编码:350002 特此通知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229/)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尤友岳先生、独立董事潘琰女士、财务总监高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娟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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