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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中科金财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始,对旗下基金所持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19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中科金财(股票代码:002657)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5-临014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世纪游轮;股票代码:002558)已于2014 年 10 月 27 日开市时起停牌。201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2014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7 日、2015 年 1 月 7 日、1 月 14 日、1 月 21 日、1 月 28 日、2 月 4 日、2 月 11 日、2月17日、3月3日、3月10日及3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二)》、《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三)》、《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五)》、《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六)》、《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七)》、《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八)》、《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九)》、《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十一)》及《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及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10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不涉及发行股份。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200160,证券简称:南江B)已于2015年1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月30日、2月6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6日和3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详见当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为2015-001、2015-003、2015-004、2015-005、2015-006、2015-007、2015-008的公告)。 目前上述相关事项仍在筹划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 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3月17日发布公告,定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2015年第2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结果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15-005),现对该公告的相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1、除我公司持有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伊哈公司)59.47%的股权外,伊哈公司另一股东为俄罗斯天然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持有伊哈公司40.53%股权。本次伊哈公司的融资,俄方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公司认为,鉴于伊哈公司为龙建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且俄方企业为伊哈公司在中资银行提供担保存在障碍,因此公司为伊哈公司在国内的融资业务进行全权担保是适宜的且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5.7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0.26%(其中非融资类保函业务占88,000万元,占2013年公司净资产的112.09%)。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37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 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72,990,906元变更为1,534,607,067元;另外,公司2015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薛桓为公司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薛桓。2015年3月18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后主要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薛桓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叁仟肆佰陆拾万柒仟零陆拾柒元整 营业执照中公司名称、类型、住所、经营范围等内容没有变动。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3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 031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香港”)与交易对方Galaxy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资源”)及其全资子公司Galaxy Lithium Australia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锂业澳大利亚”)于2015年1月31日签署的《修订并重述的股权收购协议》(Amended and Restated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之约定,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或其指定的本公司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Galaxy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银河锂业国际”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目前,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决定由天齐锂业香港指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锂业”)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收购。为了满足成都天齐锂业收购银河锂业国际100%股权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使用货币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对成都天齐锂业增资。 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及比例如下: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废旧电池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开发;销售危险化学品。 股东情况:公司100%持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成都天齐锂业总资产99,800,054.33元,负债总额50,074.45元,净资产99,749,979.88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50,020.12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需要签订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成都天齐锂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其收购银河锂业国际100%股权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实施收购计划。 2、本次增资顺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成都天齐锂业100%股权,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当期财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3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15年3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6)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①华商基金直销柜台、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深发展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温州银行、乌商银行、稠州银行、华龙证券、天相投顾、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安信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华福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英大证券、中原证券、广州证券、联讯证券、华鑫证券、众禄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好买基金、诺亚正行、中期时代、北京展恒、天天基金、万银财富、浙江同花顺、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宜信普泽、一路财富、创金启富、唐鼎耀华。 ②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sfund.com 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37330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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